1928年2月,中共麟遊支部成立,劉任支部書記。不久去岐山參加特別支部召開的傳達中央“八。七”會議和省“九·二六”會議精神的黨組織基層負責人會議,回縣時機智地避開軍警檢查,保存好機密檔案,在支部會上作了傳達、貫徹。6月,黨支部改選後為支部委員,曾以“人民自決會”的名義,印發傳單,張貼於縣政府大堂和街道牆壁上,揭露反動當局政治腐敗,絞殺革命的罪惡,並發動貧民抗糧、抗款、抗丁。之後多年,出任中共陝西臨時省委直接領導的秘密武裝——麟遊縣常備隊隊長。在思想進步的縣長溫亞儒支持下,擔任國民黨縣政府軍事科長等職,始終參與地下黨的決策活動。西安事變後,組織救國會,籌集簞餉,積極參與革命活動。
民國三十二年(1943)麟遊地下黨被破壞,縣委書記遭捕,趙伯經被迫出走,耀庭時有不測之慮,但他毅然盡力營救被捕同志,不料未出10日亦被捕關押寶雞。在嚴刑拷訊下,他隻字未吐,始終保守黨的秘密。後聞樂天殉難,悲憤填膺,在獄中作“壯志未酬身先死,熟料渭水哭忠魂”的輓聯以示紀念。關押數月,敵人無隙可乘,遂以嫌疑犯送西安勞動營。在勞動營配合難友,堅持鬥爭。一次獄卒(中隊長)無理責難,耀庭毫未屈服,先發制人,打得獄卒跌倒在地,並大聲揭斥監獄中野蠻殘酷的罪行。即被訂上鐐銬,打入木籠。此舉震動很大,人極贊其鐵骨正氣。一直關押到1946年,始得釋放。
1948年西府總隊隨解放大軍出擊寶雞,到麟遊後,劉即跟隨活動。7月間總隊返回邊區後,他仍留當地工作。全國解放後,先後被選為縣人民代表,人民政府委員、省政協委員。
1956年任文化館長,每年冬季在館開設民眾夜校,他個人出面,聘請義務教師,動員城關男女民眾,參加學習。並拿出自己工資,為教師購買獎品。堅持兩個冬春,為生產隊培養了一批財會人員。1958年他已接近花甲之齡,肩挑60餘斤重的宣傳品,往來於武申、永豐、五龍泉水庫和麟鳳、麟永、麟眉公路的工地上,演幻燈、放唱片,活躍工地文化生活。
1960年任縣文教衛生局副局長時,經常深入全縣各個學校及衛生單位,了解下情,解決存在問題。領導機關以其年老體弱要派牲口接送,都被他婉言謝絕。“文革”期間,被殘酷揪斗,復投監獄,不幸於1973年5月飲恨以終,直至1978年始得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