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淑華,炎陵縣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16年3月,因單位違規包乾接待費用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炎陵縣司法局違規包乾報銷班子成員接待費用,各班子成員分別以辦公用品、招待費等名義報銷費用總計8.73萬元,其中劉淑華報銷1.48萬元。劉淑華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且違反廉潔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女,1950年5月生,北京延慶人,大專畢業,延慶縣南菜園中學高級教師。主要學術成果:《克服農村中學學生厭學心理嘗試》發表在國家教委《思想政治課教學》。並被選為1997年廬山中學教學方法及學校管理研討會交流文章;《思想政治課教學體會點滴》、《政治課教學中的理論聯繫實際》、《農村思想政治課教學的實踐性》等論文6篇,在省、市級刊物上發表。
劉淑華,炎陵縣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16年3月,因單位違規包乾接待費用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炎陵縣司法局違規包乾報銷班子成員接待費用,各班子成員分別以辦公用品、招待費等名義報銷費用總計8.73萬元,其中劉淑華報銷1.48萬元。劉淑華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且違反廉潔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