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河添

劉河添

劉河添,男,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人,1971年3月生,廣東省翁源縣龍仙鎮貴聯村支部委員、調解委員會副主任。他先後被評為“廣東省優秀人民調解員”、“韶關十大傑出青年”、“韶關市優秀人民調解員”、翁源縣“優秀共產黨員”等稱號。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劉河添(左一)工作掠影(一) 劉河添(左一)工作掠影(一)

劉河添是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龍仙鎮貴聯村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村人民調解員。2003年1月,他開始擔任該村人民調解員。據統計,他在任村人民調解員的三年多期間,共調處民事糾紛210件,涉及金額50多萬元,調處成功率100%,全村無矛盾糾紛激化、無上訪案件和越級上訪事件發生,做到“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對劉河添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曾三次作了批示。劉河添的先進事跡被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南方日報、廣東電台、廣東電視台等報導後,在廣東省引起強烈反響。2006年,劉河添獲“廣東省優秀共產黨員”、“廣東省勞動模範”和“第八屆五四青年獎章”等榮譽稱號。

人物事跡

勤懇敬業

劉河添(右一)工作掠影(二) 劉河添(右一)工作掠影(二)

在調解工作中,劉河添始終堅持“把民眾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的工作理念。他深知,調解員工作責任重大,民事糾紛在村里調解不好,矛盾就會擴散到鎮、縣,甚至有更大影響。基於這種認識,他在2003年1月任貴聯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後,主動負責全村的調解工作。上任的第二天,兩戶村民就因房屋排水溝的走向問題發生爭執,劉河添趕赴現場,及時化解了糾紛。然而,隨著工作的開展,各種問題和矛盾紛至沓來。妻子見他經常早出晚歸,有時幾天都不能與家人同桌吃飯,不得不辭去工作,回家照顧兩個年幼的女兒。好友見他搞調解無權無錢,有時還吃力不討好,都勸他別幹了。面對親人和好友的勸說,劉河添絲毫沒有動搖:民眾的事,再小都是大事。雖然工資收入不高,生活條件不好,但是這份工作關係到村的穩定,要對得起大家。正是有這樣的責任心,劉河添所調解的160多宗案件,沒有一宗出現反覆,沒有一件被民眾投訴到鎮裡、縣裡。他被大家親切地稱為“不穿法袍的法官”。據統計,自2003年劉河添負責調解工作後,共調解涉及金額40多萬元的各類糾紛163宗,成功率達100%。

加強學習

劉河添面對未曾接觸過的調解業務知識,他認識到要成為一個合格的調解員,就必須認真學習。從2003年後,他通讀了20多本法律書籍和200多本《廣東政報》,做了幾本讀書筆記。有人見他那么認真學習,便問他是否打算搞一輩子調解。他說,是否搞一輩子調解是一回事,但搞好、搞不好是另一回事。他記下的調解案卷有100多本,500多頁,3萬多字。

講究方法

劉河添認為,做調解工作,首先要防止衝突,特別是防止群體性衝突的發生, 在衝突還未發生時,就把事態平息下來,這需要調解員應有較強的預見性和洞察力,掌握靈活的調解的方法。2003年10月,村民張某誤認為村委會“獨吞”了自家的生態公益林補償款而與村委主要領導發生爭執,甚至想動手打村委主要領導。劉河添介入調解,又被張某誤認為偏袒村委主要領導,便將怨氣轉嫁於他,揚言要教訓他,並二次揣刀到劉河添家。面對威脅,劉河添沒有膽怯,親臨張家繼續調解,張某被他的真情所打動,承認了錯誤,消除了誤解。有一次,他在處理家庭調解工作中,在家的妻子患急性腸炎要住院治療,面對這種情況,他毅然選擇了後者。劉河添在工作中悟感到,調解工作也要講調防結合,這樣才能爭取主動,減少糾紛。為做好這項工作,他在村委會的支持下,根據貴聯村民的分布情況,組建了9個調解小組,物色了30名調解信息員。健全了調解網路,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有效地預防了矛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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