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林[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曉林[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男,1981年生,漢族,山東濰坊人 職稱:教授 博士生導師 研究方向:唐律與唐代法制;中國刑法史;法律文化

個人經歷

2005年7月於天津商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8年7月于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11年7月于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4年6月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出站;

2009年4月至2015年12月在甘肅政法學院工作,歷任法律碩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教務處副處長、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長、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蘭州基地辦公室主任;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雙千計畫”掛職)

2016年3月起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工作,2017年11月遴選為博士研究生導師。

學術兼職

中國法律史學會 常務理事

中國法制史專業委員會 理事

東方法律文化研究會 理事

吉林省法學會法治文化建設研究會 副會長

甘肅省隴南市人大立法顧問

《法律史評論》特邀編委

學術著作與學術活動

專著與編著:

1.獨著:《唐律“七殺”研究》,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

2.主編:《部門法史研究中的問題與方法》,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3.執行主編:《“依法治國與檢察工作”研討會優秀論文集》,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主要論文:

1.劉曉林:《〈唐律疏議·戶婚〉無死刑辨正》,《甘肅社會科學》(CSSCI)2007年第6期。

2.劉曉林:《唐律“謀殺”考》,《西部法學評論》2010年第1期。

3.霍存福、劉曉林:《契約本性與古代中國的契約自由、平等——中國古代契約語言與社會史的考察》,《甘肅社會科學》(CSSCI)2010年第2、3期連載。(《新華文摘》2010年第16期“論點摘編”摘錄600字;《社會科學報》2010年7月29日“學術看台”介紹論點。)

4.劉曉林:《唐律“過失殺”研究》,《科學經濟社會》(CSSCI擴展)2011年第3期。

5.劉曉林:《唐律“劫殺”考》,《華東政法大學學報》(CSSCI)2011年第4期。

6.劉曉林:《唐律“斗殺”考》,《當代法學》(CSSCI)2012年第2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2年第8期全文轉載)

7.劉曉林:《唐律誤殺考》,《法學研究》(CSSCI)2012年第5期。

8.劉曉林:《秦漢律與唐律“謀殺”比較研究》,《甘肅社會科學》(CSSCI)2013年第2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3年第7期全文轉載)

9.劉曉林:《秦漢律中相關的“謁殺”、“擅殺”初考》,《甘肅政法學院學報》(CSSCI擴展)2013年第5期。

10.劉曉林:《從“賊殺”到“故殺”》,《蘇州大學學報(法學版)》2015年第1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5年第7期全文轉載)

11.劉曉林:《<唐律疏議>中的“理”考辨》,《法律科學》(CSSCI)2015年第4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5年第12期全文轉載;《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5年第12期轉載)

12.劉曉林:《唐律立法體例的實證分析——以“不用此律”的表述為中心》,《政法論壇》(CSSCI)2016年第5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7年第1期全文轉載)

13.劉曉林:《<唐律疏議>中的“情”考辨》,《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CSSCI)2017年第1期。

14.劉曉林:《唐律中的“余條準此”考辨》,《法學研究》(CSSCI)2017年第3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7年第11期全文轉載)

15.劉曉林:《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語言、核心與宗旨》,《法學家》(CSSCI)2017年第5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8年第3期全文轉載)

16.劉曉林:《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認識、評價與轉化》,《中國社會科學報》2017年9月20日。

17.劉曉林、潘峙宇:《彼此獨立抑或主附相依:唐律中的“枉法”與“不枉法”》,《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18年第5期。

18.劉曉林:《唐代監察官員的職務犯罪行為及其處罰》,《甘肅社會科學》(CSSCI)2018年第5期。

主持課題:

1.2011年甘肅省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唐律中的情理法研究”,項目經費8萬,項目主持人,已結項。

2.2012年甘肅省研究生導師科研項目“秦漢律與唐律殺人罪立法比較研究”(1207-06),項目經費2萬,項目主持人,已結項。

3.第52批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秦漢律與唐律殺人罪立法比較研究”(2012M520663),項目經費5萬,項目主持人,已結項。

4.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秦漢律與唐律殺人罪立法比較研究”(13CFX015),項目經費18萬,項目主持人,已提交結項。

5.2013年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唐律疏議·名例》研究”(13SFB5009),項目主持人,已結項。

6.2016年吉林大學科學前沿與交叉學科創新項目“唐律立法語言、立法技術及法典體例研究”(2016QY018),項目經費3萬,項目主持人,已結項。

7.2017年吉林大學科學前沿與交叉學科創新項目“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語言、核心與宗旨”,項目經費3萬,項目主持人,在研。

8.2017年吉林大學廉政建設專項研究課題“唐代的官吏犯贓及其刑法規制——以唐律‘六贓’為中心”,項目經費5萬,項目主持人,在研。

9.2017年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與法律事務部委託項目“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從業機構主體責任研究”,項目經費25萬,項目主持人,在研。

獎勵計畫:

1.2015年12月入選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青年教師成才獎。

2.2017年10月入選2016-2017年度吉林大學法學院岳成獎教金。

3.2017年10月入選吉林大學法學院“佐丹力”法學研究繁榮計畫(2017-2020),資助經費7.5萬。

4.2018年3月入選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十六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獎勵資助項目“唐律立法語言、立法技術及法典體例研究”,資助經費8萬。

5.2018年6月入選吉林大學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畫(2019-2020),資助經費20萬。

學術講座:

1.2016年12月2日,應邀在四川大學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2.2016年12月3日,應邀在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3.2017年4月21日,應邀在華東政法大學舉辦學術講座。

4.2017年11月2日,應邀在瀋陽師範大學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5.2017年12月10日,應邀在河北工業大學文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6.2017年12月11日,應邀在南開大學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7.2018年5月14日,應邀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8.2018年5月17日,應邀在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舉辦學術講座。

獲獎記錄

1.甘肅省高校社科成果獎,三等獎(“唐律殺人罪研究”系列論文),2012年7月。

2.甘肅省第十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唐律“斗殺”考》論文),2012年12月。

3.吉林省社科聯第四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優秀獎(《契約本性與古代中國的契約自由、平等——中國古代契約語言與社會史的考察》論文),2012年12月。

4.第三屆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成果獎,三等獎(《唐律“七殺”研究》專著),2013年9月。

5.甘肅省高校社科成果獎,二等獎(《唐律誤殺考》論文),2014年7月。

6.第四屆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成果獎,三等獎(《唐律誤殺考》論文),2015年9月。

7.甘肅省優秀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指導碩士學位論文《論唐律中的“保辜”》),2016年2月。

8.甘肅省第十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唐律誤殺考》論文),2016年10月。

9.第二屆吉林省法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一等獎(《唐律中的“余條準此”考辨》論文),2018年3月。

10.第六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提名獎(《唐律中的“余條準此”考辨》論文),2018年6月。

11.吉林省第十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二等獎(《唐律中的“余條準此”考辨》論文),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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