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智解

劉智解

劉智解,原廣西田東縣市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環衛站站長,負責城市環境衛生、愛國衛生、城鄉清潔工程、垃圾處置、工青婦、計生、農村扶貧和階段性中心工作,分管縣環衛站、垃圾填埋場。記者2011年7月9日從田東縣紀委獲悉,因劉智解交通肇事後逃逸已被撤職,縣紀委已對其立案調查。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劉智解,原廣西田東縣市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環衛站站長,負責城市環境衛生、愛國衛生、城鄉清潔工程、垃圾處置、工青婦、計生、農村扶貧和階段性中心工作,分管縣環衛站、垃圾填埋場。記者2011年7月9日從田東縣紀委獲悉,因劉智解交通肇事逃逸已被撤職,縣紀委已對其立案調查。

事件經過

據田東縣紀委介紹,2011年6月1日22時,田東縣市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環衛站站長劉智解與朋友在茶吧喝茶後,自駕公務用車行駛到朝陽路廣場路段時,與黃某停靠在路旁的小型麵包車發生刮碰,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故發生後,劉智解下車察看車輛損壞情況並和對方協商賠償事宜,但在雙方商議未果的情況下,劉智解就駕駛肇事車輛逃離現場。

黃某等人即開車尾追並報警。此後,劉智解指派環衛站司機潘某將肇事車輛開到一家修理廠停放,被黃某等人發現。此後,黃某喊來十幾名民眾聚集到修理廠,要求交出肇事者。為此,田東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和交警大隊派出幾十名民警到現場維持秩序。

此事發生後,田東縣交警大隊民警曾於6月2日凌晨1時許打通劉智解的手機,要求他到場配合調查處理,但遭他拒絕。直到6月2日9時許,劉智解才到縣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田東縣交警大隊調查認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劉智解負全部責任,因其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引發群體性事件,6月2日,田東縣公安局對劉智解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6月16日,經田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對劉智解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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