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齊

劉新齊

劉新齊,男,漢族,1956年10月出生,山東商河人,1977年4月入黨,1975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農藝師。 2017年5月,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年10月至1977年05月農四師62團4連統計。

1977年05月至1979年07月伊犁農校學員。

1979年07月至1981年06月伊犁農墾局農科所技術員。

1981年06月至1985年07月農四師農業處參謀(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自治區黨委黨校學習)。

1985年07月至1988年10月農四師75團黨委副書記、團長。

1988年10月至1991年11月農四師75團黨委書記、團長。

1991年11月至1992年12月農四師66團黨委書記、政委。

1992年12月至1993年12月農四師66團黨委書記、團長、政委。

1993年12月至1997年12月農三師黨委常委、副師長(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中央黨校培訓部中青班學習)。

1997年12月至2001年1月農三師黨委副書記、師長。

2001年01月至2001年06月農一師黨委書記、師長,阿克蘇地委委員。

2001年06月至2006年10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06年10月至2011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11月至2017年0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兵團黨委副書記、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總經理。

2017年03月至2017年04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總經理。

2017年5月,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中國共產黨新疆自治區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開除黨籍,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7年5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副書記、司令員劉新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新齊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子收受他人財物,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經商謀利,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執紀審查工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新齊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2017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終止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