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劉新華 男,1952年8月出生,山西省原平縣人,政協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
相關
1969年入伍,歷任連、營、團、師級幹部,多次獲得軍功章。所帶的部隊獲團中央、總政“先進團工委標兵”,總部和軍區軍事政工、後勤等先進稱號。2003年任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主管全區的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律師協會工作,先後擔任寧夏婦女兒童委員會委員、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成員、老齡工作委員會委員等兼職。
2004年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自2003年3月分管法律援助工作以來,與司法廳黨委一班人迎難而上,多次深人基層對法律援助工作進行調研,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很多切合實際的工作思路並加以實施。經過不懈的努力,寧夏的法律援助工作已初步形成了機構基本健全、隊伍初具規模、人員相對穩定、基本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專項經費逐步增加,法律援助業務全面開展的法律援助工作局面。由中共中央黨校教研部編輯、國家級出版社西苑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獻《求真務實——“三個代表”踐行風采錄》以《踐行“三個代表”推進法律援助》為題,對其先進事跡做了專題刊載,起到了廣泛的交流和學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