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男,漢族,1965年生,律師。在職期間系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受賄、濫用職權案特偵組成員;原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長王生長,受賄案二審檢察員。

人物簡介

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男,漢族,1965年生,律師。1983年,劉志強進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作為省級檢察員,主要負責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偵查的職務犯罪以及死刑、重大複雜疑難等刑事案件的抗訴、抗訴的辦理和審批;以檢察員身份出席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履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監督職責。

公職經歷

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律師]

1996年6月獲得吉林大學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結業證書;

1998年5月被批准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2000年2月被批准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三級檢察官;

2001年7月被批准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二級檢察官;

2004年5月被批准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2005年12月擔任天津市市委政法委社會服刑罪犯專項檢查組副組長;

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律師]

2008年6月擔任中國國際反腐敗專家組研討會,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會議的英語口語翻譯工作;

2008年在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提拔副處級領導幹部競聘中以筆試、述職、評議第一名的成績當選副處長;

2008年9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任命劉志強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2008年以400分的成績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009年7月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五期晉升高級檢察官資格培訓班;

2009年10月參加第四屆京津滬渝監所檢察理論研討會;

2011年3月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七期高級檢察官研修班。

所獲榮譽

劉志強[律師] 劉志強[律師]

2001年獲得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優秀嘉獎;

2002年9月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合格證書;

2003年1月論文《關於看守所通風報信傳遞信件等影響刑事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調查》獲得調研成果一等獎;

2006年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榮譽勳章;

2006年6月被評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優秀共產黨員;

2008年被評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優秀共產黨員;

2009年10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四級高級檢察官。

主辦案件

原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長王生長受賄案,承辦案件檢察員;

原西藏工商局副局長張文宗受賄案,承辦案件檢察員;

原天津市河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原河東區建委主任楊景林貪污案,承辦案件檢察員;

劉雲志綁架案;

李澤搶劫案。

發表文章

《變暫予監外執行為執行中止制度》、《試論我國刑罰執行中止制度的改造與完善》、《解決久押不決現象五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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