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剛(1855-1962),男,漢族,字直卿,號省吾,筆名正父,生於1885年6月11日,湖北省天門市人。1904年,留學日本。先入東京弘文學院,後進明治大學學習法律。歸國後,任湖北省地方自治局調查員。1911年2月,考入湖北省第一法官養成所。1912年,辭職回鄉教書數年。1918年至1926年,當選為湖北省議會第二、三屆議員。任職期間,為政清廉,興利除弊,深得民心。曾先後提議禁賭博、禁鴉片、禁議長及議員兼官吏,並致力於整頓學習、整頓警政。在襄河堤王家營潰決時,提議省長公署修築堤防,並提議修堤不可要民眾出資。當時被鍾祥、京山、潛江、天門等旅省人士推舉為鍾祥堤監察會副會長。
1956年9月,被聘任為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館員。著有《省吾廬文集》、《食貨志》、《公牘》、《雜著》、《詩文通說》、《詩文評》、《書目答問訂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