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至1995年分別任監察部案件審理司一處副處長、處長、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審理一處處長;
1995年至1998年任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副局級檢查員、監察專員;
1998年至2000年任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
2000年至2006年分別任中央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案件審理室主任兼中央“兩案”審理辦公室主任;
2006年10月至2008年08月任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兼中央“兩案”審理辦公室主任(副部長級);
2008年08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兩案”辦公室)主任(副部長級);
2009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
中共十七大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中共十八大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