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劉平平,原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
主要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向全國各級法院通報了七起法院幹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劉平平曠工案。劉平平自2014年6月23日至7月7日連續11天曠工;7月28日至8月29日連續25天曠工;累計無故曠工36天。案發後,劉平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劉平平,原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
劉平平,原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向全國各級法院通報了七起法院幹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劉平平曠工案。劉平平自2014年6月23日至7月7日連續11天曠工;7月28日至8月29日連續25天曠工;累計無故曠工36天。案發後,劉平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