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峰[律師]

劉峰[律師]

劉峰,安徽省泗縣人,現廣東紅棉(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刑事律師,廣東紅棉律師事務所刑事部負責人,第一辯護團隊創始人,主要負責人,曾先後任職於廣東亞泰(佛山)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業務為刑事辯護。

1979年11月出生於安徽,03年畢業於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後曾任職上海一房地產公司法律部主任,04年初上海在職期間報考福建省檢察院,以比第二名高出三十多分的成績取得第一名並最終進入了錄用程式。但劉峰最終還是放棄了公務員職位,同時辭去了上海公司職務,前往廣東佛山從事律師職業,任職於廣東亞泰(佛山)律師事務所,是該所骨幹律師。在廣東亞泰律師事務所執業期間,劉峰律師以突出的辦案能力和才華很快便成為了佛山律師界的一面旗幟,在佛山法律界開始展露頭角,漸生名望。因為諸多案件的成功辦理,並贏得了諸如“辦案高手”、“當事人的福將”、“律師界的青年才俊”等美譽和稱號。後受全國律協刑事委員會副主任邀請,曾又前往上海執業。其中經辦的典型成功案件有:安徽五河縣武廷X強姦案,檢察機關建議判處5--7年有期徒刑,劉峰律師先做無罪辯護,因法庭上精彩的表現,法院將案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兩次,後因事實上和證據上的重大困難,轉為罪輕辯護,判刑一年;河南南陽退伍軍人張小龍佛山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經劉峰律師擔任二審辯護人辯護後,改判無罪;此案創造了佛山毒品犯罪案件第一件二審改判無罪案。宣判無罪時,硬漢張小龍當庭痛哭不已。周磊詐欺案,劉峰律師通過提交不予逮捕建議,促使公安機關釋放嫌疑人,最終撤銷了案件;肇慶李巧慧販毒案,劉峰律師一審辯護,判決無罪;陝西段寶山詐欺案,累犯,原判處兩年,經劉峰律師辯護後免於刑事處罰;曾轟動一時的,由廣東省公安廳督辦,影響廣泛的江西明駿實業公司非法吸收巨額存款一案,擔任佛山分公司業務經理陳義強一審辯護人。在陳某被控負責吸收存款一千多萬的情況下,劉峰律師在法庭上發表了精彩的辯護意見,首次提到“政府共犯”的概念,指出了政府在本案嫌疑人犯罪的情形下直接起到了推動作用,最終觸動法庭,自陳某起,十幾名被告人全部被判處緩刑。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和政治敏感性的廣東鶴山李廣慶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劉峰律師擔任辯護人,通過多次提交律師意見,環環相扣,步步為營,在拘留、批捕並羈押十個多月後,最終以檢察院的不構成犯罪的絕對不起訴決定告終。為李廣慶最終贏得了清白。在上海執業期間,劉峰律師辦理的第一個案件,溫州商人周X明上海非法拘禁一案,劉峰律師在嫌疑人被刑拘當天便擔任辯護律師介入該案,在認定該案存在證據上的重大問題後,在刑事拘留第29天便成功促使上海公安機關釋放嫌疑人。......劉峰律師在辦案之餘,還積極參與中國律師業和法治的發展建設事業,寫作了為數甚多的文章。發表文章近數百篇,其中在律師界有一定影響的有《沒有中國律師》、《中國律師的江湖》、《沒有誰把中國律師當回事》、《誰都不可以拿中國律師混淆是非黑白》、《給北海政法界領導的一封公開信》、《律師紀:請善待中國律師》等文章。有了相當數量的閱讀跟隨者。其中部分文章還被雜誌發錶轉載。2013年1月,受中國法學會邀請,劉峰律師還前往北京做了題為“律師法庭表現原理”的刑辯專題講座。同時講座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南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孝清、法學泰斗高銘暄以及律師界大腕田文昌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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