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劉玥,資深律師男,漢1972年出生,湖南衡陽人
2017年2月至今,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法律業務中心主任
2005年9月-2017年2月,北京市大器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主任
2013年度北京市朝陽區優秀青年律師
第八屆、第九屆北京市律師協會信息網路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第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傳媒與新聞出版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第二屆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業務研究會副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
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委員
第八屆、第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師代表
第一屆、第二屆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律師代表
個人經歷
1992年時年20周歲即考取律師資格的劉玥律師是當時全國最年青的律師之一。自1993年執業以來一直關注並研究中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法制、法律困境。成功服務過數百家大中型企業,負責指導或承辦過數千件各類案件。在公司運營和治理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有著豐富的理論功底和實踐經驗。
劉玥律師尤其擅長於影視傳媒、體育競賽等文化行業、網際網路套用及移動終端套用等新興行業的智慧財產權戰略構建及實施、智慧財產權管理及維權、公司運營與治理、投資併購、債權債務處理等各個環節的商務實踐處理及法律問題解決。
執業經歷
執業以來,劉玥律師服務過新浪網、鳳凰網、色影無忌網、生活半徑網、國際金融專業人士協會、北京博克森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業或協會。在文化藝術領域方面,劉玥律師為包括毛栗子(藝術家)、王濟達(雕塑家)、陳彼得(音樂人)、王寧(導演)、譚銳銘(導演)、李易峰(演員)、蔣勁夫(演員)等文化藝術領域人士或《歡樂頌》等影視作品提供過法律服務,並獲得客戶的讚譽和肯定。
體育賽事方面,劉玥律師是第三十屆倫敦奧運會女子拳擊項目資格賽承辦商法律顧問,是中國中央電視台五台等媒體持續播出的大型競技體育賽事《中國拳王爭霸賽》及《亞洲拳王爭霸賽》、《中國-東協拳王爭霸賽》、《中外拳王對抗賽》(中國vs.哈薩克斯坦/俄羅斯/美國/日本等國拳王對抗賽)、《中國電視拳王大獎賽》、《我就是拳王》等體育競技賽事的法律顧問。
個人著作和榮譽
劉玥律師參與過多項立法研討階段工作,如參與國務院立法項目《網路非法出版物鑑定規範》起草建言工作;參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建設等工作的討論,建言獻策,等等。
劉玥律師著有《攝影作品賠償原則及標準的法律思考》、《論教材租型制度廢止之正當性》、《“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論著作權侵權糾紛中的“有限表達”》以及《論破產重整中的出資人權益強制調整》等數十篇論文。
《攝影作品賠償原則及標準的法律思考》在2013年第三屆中國著作權律師實務論壇上獲得十佳優秀論文。
《試論“教材租型制度”廢止之正當性》獲得2010年第二屆北京律師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的榮譽。
《“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在2007年全國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行業發展高層峰會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年會上獲得優秀論文獎,被評為全國“十佳”論文。
同時,劉玥律師還著有《網路法律熱點問題研究》(2008年8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及《創業板上市實務操作指引》(2010年1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企業私募股權融資實務指南》(2012年4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等書。
其中《網路法律熱點問題研究》一書,在2009年中國律師智慧財產權論壇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第七屆年會上獲得“十佳智慧財產權著作”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