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峰[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劉峰[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劉峰,男,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審判員。曾到南疆基層法院鍛鍊兩年。 主要從事商事和智慧財產權的審判工作,近年來劉峰經辦的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其中審結的智慧財產權案件調撤率均在50%左右。被同事稱為調解高手。其審案特點是充分給予當事人雙方說話的權利,幾乎不打斷他們,使他們悶在心裡很久的話說出來。 多次被新疆自治區高院評為先進工作者、民族團結先進個人、調解能手。200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基本情況

劉峰,36歲,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曾到南疆基層法院鍛鍊兩年,現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審判員。

事跡表現

主要從事商事和智慧財產權的審判工作,近年來劉峰經辦的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其中審結的智慧財產權案件調撤率均在50%左右。被同事稱為調解高手。

在涉及中國三大史詩 《瑪納斯》的著作權糾紛案中,《瑪納斯》本來是民間口口相傳的藝術作品,上世紀六十年代相關部門進行了《瑪納斯》的收集整理工作,後來有人以自己的名義出版,由此引發一場官司。劉峰查閱了大量史料,查清了事實,最後公正判決後案結事了,當事人都沒有再申訴、纏訴。

其審案特點是充分給予當事人雙方說話的權利,幾乎不打斷他們,使他們悶在心裡很久的話說出來。有一個案件當事人在盡情說完自己的心裡話後,只聽劉峰說了幾句,就表示要撤訴。臨走時,他對劉峰說,要是一審法官也能像你一樣聽我說出心裡的話,我也不會走到這一步。

榮譽表彰

多次被新疆自治區高院評為先進工作者、民族團結先進個人、調解能手。

200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