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劉宏誠,北京經濟學院畢業,中國開放改革後在北京最早購買商品房的人之一,由於其對金融和法律的興趣,利用業餘時間對房地產和物業管理進行了較深入的研究,在去美日、歐等三十多個國家時,也特別留意過當地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
劉宏誠在1995年就提出了北京商品房小區應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主張,1998年和自己小區的業主一起成立的得到政府認可、由業主自己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是北京最早一批業主委員會中的一個。劉宏誠和自己小區業主一起經過努力,率先突破了北京業主委員會改選和修改業主公約要經過小區辦批准的限制,成功地將業主委員會改選和公約修改在政府進行了備案,並率先在北京實現了業主委員會對小區維修基金的掌控,沒有業主委員會主任的簽字,物業管理公司無法動用小區在銀行中的維修基金的帳戶,在大修工程中,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為業主節約了數百萬維修基金。
劉宏誠對北京市的物業管理工作率先提出過很多積極建議,禁止發展商和物業公司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將發展商在小區中的投票許可權制在20%以內等建議已在北京市主管部門檔案中體現。劉宏誠在北京率先提出了“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三合一”進行物業管理的新模式。劉宏誠率先提出的物業管理不應是單一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小區通過決議不一定都要50%業主投贊成票才能決議等多項建議已被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所採納。
劉宏誠對房地產市場發展也有自己獨特的看法,1999年初就寫信提醒政府,如果不及時改變對房地產商保護政策的傾斜,隨著買房人人群構成的改變,房地產商和業主的經濟糾紛一定會演變成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甚至會演變成老百姓對政府的不滿。在北京房地產價格一片喊漲聲中,批評一些媒體不負責任地誤導百姓,指出北京的總體房價並沒有上漲,在北京申奧成功當天,發文給媒體指出北京商品房除了降價別無選擇,並預測了政府將採用控制土地價格、減低稅收的方法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劉宏誠率先公開指出契稅收取的時間應從產權過戶時計算,而不應從簽訂購房契約時計算,對政府主管部門一些做法的公開質疑在北京房地產媒體報導中也可以說是最早的。
劉宏誠雖然是業餘研究,但由於其發表的觀點獨特,文章幾乎被北京所有有房地產內容的報紙採用過,並被數十家網站和外地報紙轉載,多次接受《新華社》、《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新浪網》及十幾家報社記者採訪,多家房地產專業雜誌曾邀請其開闢專欄。並從媒介得到了“物業管理專家”、“房地產評論專家”、“置業專家”等各種頭銜,並被《北京青年報》稱為2001年地產“新聞人物”,對於新聞媒介的各種冊封,劉宏誠一笑了之,他說:“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買房人,我的目的是希望新聞媒介能反映買房人的呼聲,至於媒介稱呼我什麼或其他人議論我什麼,我都無所謂,只要我的文章能被發表,讓多一個買房人少受騙,就是我的最大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