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學文[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副部級專職委員]

劉學文[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副部級專職委員]

劉學文,男,漢族,1954年1月生,山西懷仁人,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二級大法官。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08——1979.08,山西省懷仁縣馬辛莊公社黨委委員、“革委會”副主任

1979.08——1980.03,西藏自治區辛扎縣雄梅區公所副區長(副科級)

1980.03——1981.02,西藏自治區辛扎縣財務科副科長

1981.02——1984.05,山西省懷仁縣紀檢委常委兼紀檢科長(正科級)

1984.05——1987.08,山西省懷仁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87.08——1989.08,山西省懷仁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處級,其間:1985.09——1988.08,全國法院幹部法律業餘大學法律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89.08——1993.03,山西省朔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處級)

1993.03——1994.05,最高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助理審判員

1994.05——1996.12,最高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審判員

1996.12——1998.11,最高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審判員(副局級)

1998.11——2000.09,最高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庭副庭長

2000.09——2001.12,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2001.12——2004.12,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正局級,其間:2001.09——2004.07,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在職本科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4.12——2006.10,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其間:2006.05——2006.07,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6.10——2009.08,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2009.08——2010.09,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一庭庭長

2010.09——2011.06,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立案一庭庭長

2011.06——2016.12,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劉學文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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