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 江西財經大學學生
1990.08—1995.08 安徽省委政研室辦事員、科員(其間:1990.10—1991.10抽調到省紀委工作,1991.10—1992.03下派到長豐縣曹庵鄉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農村工作聯繫點鍛鍊)
1995.08—2000.08 安徽省委辦公廳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
2000.08—2002.08 安徽省政協辦公廳副調研員、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2.08—2004.05 安徽省經貿委經濟法規處處長
2004.05—2007.03 安徽省國資委企業改組處處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主任
2007.03—2013.06 安徽省屬企業監事會主席(副廳長級)(其間:2007.10—2010.05考入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合作培養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習,獲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學位,2009.12—2011.01掛任巢湖市政府副市長)
2013.06—2015.06 黃山市委常委、市旅指委副主任
2015.06—2016.10 黃山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2016.10—至 今 黃山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
工作分工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政務督查工作和發展改革(物價)、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稅務、統計、安全生產監管、金融、政策研究、黃山經濟開發區等方面工作。
分管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局(國資委)、統計局、安監局、金融辦、政研室、城投集團、信投集團、旅遊集團、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協助分管編辦、審計局。
聯繫稅務局、人行黃山市中心支行、銀監會黃山監管分局、國家統計局黃山調查隊、其他金融保險證券機構。
任免信息
2015年6月30日,黃山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人員名單:劉孝華被任命為黃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年9月,中國共產黨黃山市第六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黃山市委領導班子,當選為新一屆市委常委。
2018年1月8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黃山市副市長。
環保問責
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網站公布《安徽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太平湖風景名勝區違規建設問題突出問題。黃山市黃山區政府未及時組織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以局部旅遊規劃代替總體規劃作為管理依據。在風景名勝區內違規審批建設大量房地產開發項目,截至2016年底,違規建設項目累計占地1164畝。2014年,安徽省政府向黃山市政府下達城鄉規劃督察意見書,要求停止臨湖新上項目審批工作。但2014至2016年,黃山區多個部門仍然違規審批安糧黃山太平湖國際旅遊度假區等3個建設項目,占地836.6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黃山區政府違規行為未予糾正。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黃山市市長、黃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孔曉宏政務警告處分,黃山市委常委、副市長劉孝華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