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歷任大同市城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大同市礦區區委副書記、代區長,曾任大同市礦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大同市礦區區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8年4月,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大同市礦區區委原書記劉勇軍同志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劉勇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勇軍同志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劉勇軍,男,1962年1月生,河北東光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79年3月參加工作。 曾任大同市礦區區委書記
歷任大同市城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大同市礦區區委副書記、代區長,曾任大同市礦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大同市礦區區委書記,
2018年4月,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大同市礦區區委原書記劉勇軍同志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劉勇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勇軍同志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