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徐州市賈汪區紫莊鎮黨委組織委員]

劉偉,男,漢族、國籍中國,職務:徐州市賈汪區紫莊鎮黨委組織委員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和大學生村官工作,協助抓好城鎮建設工作。分管黨群、黨建、保密、檔案、老幹部、老齡、幹部培訓、機關黨務、網路信息、教育、勞動保障工作。

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負責組織和大學生村官工作,協助抓好城鎮建設工作。分管黨群、黨建、保密、檔案、老幹部、老齡、幹部培訓、機關黨務、網路信息、教育、勞動保障工作。分管單位:黨政辦、團委、婦聯、對台、勞服所、教育中心校、紫莊中學、賈莊中學。

廉政職責:按照中央、省、市、區各級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認真履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格執行區委、區政府提出的“四不準”、“六個嚴禁”,在幹部和廣大民眾中樹立務實、風正、廉潔的好形象。率先垂範,明確當前反腐倡廉的工作重點,經常進行自查糾紛,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注意發揚民主、聯繫民眾,大事商量,小事通氣,儘量避免工作失誤。

廉潔自律:

一、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決不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徇私舞弊。

二、決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決不索取管理、服務對象的錢物,決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饋贈、宴請、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及其它利益。

三、決不在經濟活動中以權謀私,決不違反規定插手建設領域工程招投標、房地產開發、產權交易以及政府採購等市場經濟活動。

四、決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親友謀取非法利益,不準他們違反規定在自己管轄的區域或業務範圍經商、辦企業或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不放任或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違紀違法。

五、決不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或者在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

六、決不假借各種名義公款旅遊,決不用公款參與各類高消費活動;決不違反規定配備、使用小汽車。

七、不將本人或者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支付、報銷;或者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報銷。、不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非法活動;不非法占有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

九、不借外出考察、生病住院、喬遷、生日及婚喪嫁娶等事項斂財。

十、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公共場所打麻將,或參與各類賭博活動,決不涉足色情、毒品場所。

個人年收入5萬元,配偶在區地稅局工作,女兒在校學生,住房一套。

廉政承諾:

1、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為個人或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2、不參與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3、加強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

4、不參加與執行公務有關的單位或個人支付的各種娛樂消費及健身活動;

5、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堅持接待標準,不搞鋪張浪費;

6、不用公款出國(境)旅遊或借學習、考察等名義變相旅遊;

7、嚴格執行電話報銷規定,不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8、不參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賭博、封建迷信活動;

9、主動服務經濟建設,方便民眾辦事,不藉故推拖、刁難或以此吃拿卡要;

10、虛心聽取批評意見,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勤廉座右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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