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源
50年代,縣級政府的部門稱為科,如財政科等,科的下屬部門則稱謂股,如預算股等。各股設定股長、副股長。
後來,縣級政府的部門改稱局,仍然屬於縣屬科級單位(至今如此),但其所屬部門仍然稱股。文革以後,縣屬部門均將股改稱科,但這中“科”級別仍然屬於股級,其負責人應當是股級幹部,即科員級。
行政幹部級別更新後,取消了“股級”稱謂,統一改稱“科員級”,下一級則是辦事員級幹部,這樣一來,也就沒有了副股級幹部。
語文用法
由於副股長屬於政府機關最低一級領導職位,因而“副股級幹部”也就是高於辦事員的最低的幹部級別。在一些調侃的場合,為了說明自己不是辦事員,則自嘲(或自稱)為“副股級幹部”;也有些情況下用於譏諷基層的官迷——副股級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