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zhìdìng
解釋
制定;擬訂。區別
“制訂”和“制定”,這兩個詞是近義詞,但決不是同義詞;儘管它們讀音一樣,但含義和用法是不完全相同的。請看下面兩個句子:
①“中國要不要制訂西部開發法”一時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點話題。(見2001年3月15日《中國市場經濟報》2版)
②根據《建議》的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綱要(草案)》。(見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為什麼這兩個句子選用了不同的加點詞語?翻開《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就會發現,“制訂”的解釋是“創製擬定”;“制定”的解釋是“經過一定程式定出法律、規程、計畫等”。撇開它們相同的語素‘制“不談,就看不同的語素“訂”和“定”:“訂”則有“擬”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終結果,多強調行為的過程,一般不能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而“定”指決定、使確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強調行為的結果,可見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編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時間內已經整理完畢,最後確定,準備發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