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出處
制天命(制天命而用之)
中國戰國末期荀子關於天人關係的重要命題,見於《荀子•天論》 。
制天命
荀子把“天命”理解為具有必然性的自然法則,認為“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即不能消極地順從自然,而要主動地控制和利用它。在自然觀方面,荀子肯定“天”是自然的天,物質的天,指出“天行有常”,自然界的變化有自己的規律,不受人的意志支配。如果人們加強生產,又節約開支,天不能使人貧窮;如人們荒廢了生產而又奢侈浪費,天也不能使人富裕。這種“天”與人類社會的治亂無關係的主張,第一次從理論上把人與神、自然與社會區分開來,是對天命論的有力批判。荀子又認為:“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人類能夠根據對於天時、地利的認識來利用自然、役使萬物,強調了人在認識自然利用自然中的主觀能動作用。他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指出人如果掌握自然規律,就能夠使天地萬物為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