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團論

利益集團論又稱政治集團分析或集團論,是西方政治學中的一種政治分析理論。政治集團指的是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組織在一起,產生相互作用,通過政治過程追求集團的目標。利益集團論的基本觀點是:社會中任何一個集團都是利益集團,當這些集團參與政治過程時,它們就是政治集團或壓力集團。每一個政治集團主要的目標都是為了成功地實現本集體的目標,即為了爭取權力,影響政治決策有利於自己。政治體系就是由各種代表了一定政治、社會和經濟利益的,相互競爭的集團組成的。

“影響渠道”是集團論的中心概念。集團論認為,各種政治集團只有獲得影響政府內決策中心的渠道,才能有效地實現自己的目標,因此大部分的政治集團研究都是圍繞著“影響渠道”展開的,包括分析有些集團比其他集團獲得更多的影響渠道的原因,分析諸如集團的統一,組織的好壞,集團的領導和經濟實力,以及集團成員的地理分布等因素對一個政治集團獲得影響渠道所起的作用。由於所有利益集團都在謀求獲得影響渠道,政治集團分析還可以比較各個集團影響渠道的多寡和類型,從而進一步比較各個政治集團的影響能力和影響效果。政治集團的系統研究是從美國的政治學者阿瑟·本特利1908年的《政府的過程》開始的。以後經過哈羅德·拉斯韋爾、戴維·杜魯門、戴維·伊斯頓和加里布埃爾·阿爾蒙德的繼承和發展,政治集團分析已成為政治過程研究和政策分析必不可少的內容,在美國的政治學研究中占據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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