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集賢派出所在黃河勝利大橋北端集賢鄉駐地。占地2780平方米,有房屋20間、使用面積650平方米的小院,內部有小浴室、小健身房、小伙房、小餐廳、小娛樂室“五小工程”配套,建有高標準的檔案室庫房50平方米,配有辦公室、閱卷室、手搖密集式高檔檔案櫥一套,有去濕機、空調、微機、裝訂機、裁紙機、濕度計等設施。有機車4部、對講機8部,設立集賢、薄家、皂壩頭三個警務區,配齊車輛、通訊和必要的警用裝備。符合省公安廳頒布的達標派出所標準。1997年被山東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優秀派出所”,被東營市評為“全市十佳派出所”。 所長李振堂,副所長豐新軍及全體幹警,在上級公安機關和當地黨委領導下,以“發案少,秩序好,民眾滿意”為工作目標,團結戰鬥,知難而上,加大打擊和防範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各類案件的發生。大膽改革勤務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警務區制度。以抓管理、抓防範為工作重點,制定“警務區職責”、“警務區監督制度”、“目標管理量化考評辦法”、“辭退制度”等考核獎懲措施,1997年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12人,重大犯罪嫌疑人5人,繳獲贓款贓物價值10萬餘元,保障了轄區治安穩定。 積極開展“為人民服務,樹公安新風”活動,110建設實行“四有四必”承諾,接警157次,為民眾做好事20餘件,1997年6月18日在東港路集賢收費處以北200米處救助翻車事故被傳為佳話。積極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村、戶活動和創建安全文明油區活動,加強流動、暫住人口和租賃房屋管理,建立起警民防範體系,把治安與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使安全文明村達到93%,安全文明戶達到99%,同時為保護民營經濟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利津縣集賢派出所的模範事跡,《東營日報》記者曾以《寶劍鋒從磨礪出》為題,作過報導。1997年該所被評為“全省優秀派出所”和“全市十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