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市司法局位於利川市騰龍大道1號,占地面積6660平方米,辦公樓面積3100平方米。利川市司法局成立於1980年10月,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股、法制宣傳教育股、基層工作股、公證律師管理股、司法鑑定管理股、社區矯正辦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等職能股室。轄1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駐機構。隸屬管理湖北聖樹、湖北利佳、湖北宏濟律師事務所。機關設黨組1個,總支1個,支部3個,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健全。
市司法局現有幹部職工81名,其中機關22名,基層司法所27名,律師及律師助理11名,退休幹部21名。在職人員中,中共黨員45名,占75%;大專以上學歷47名,占81%。
2006年至2010年先後被省人事廳、省司法廳表彰為“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政風行風規範化建設先進集體”、“落實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項目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
(一)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擔負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證、律師及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諮詢機構;
(三)指導全市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及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管理“148”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五)領導、管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員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七)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州級最佳文明單位創建要點
一、加強領導,注重實效。文明單位創建由局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責任到人,分工協作,成立了由局長掛帥任組長、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二、把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實施綱要》作為創學習型機關的重要內容。
三、以學習先進為載體,以文明創建為重點,強力打造司法行政機關新形象。
四、堅持高標準,保證高質量,嚴格按照《利川市文明單位創建管理規定》和《利川市文明單位創建考核實施方案》的要求,真抓實幹,創新工作,全面提升創建質量和水平。
五、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抓好“三項”重點工作,同時認真做好以下七件事:
1、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2、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大力推進民調工作規範化建設和幫教安置工作;
3、著力拓展法律援助覆蓋面,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民生改善;
4、提升法律服務工作水平,廣泛開展“青年文明崗”、“黨員示範崗”活動,最佳化服務環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5、積極參與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省級衛生城市,省級綠化城市活動;
6、積極參與“三級聯創”活動,全面完成幫扶任務;
7、機關保持“工作緊湊、程式規範、環境最佳化、舒適衛生”的工作環境。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督促落實;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辦;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計生綜治、外事接待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通訊信息技術網路建設;協調指揮社區矯正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全系統司法行政經費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二)人事股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系統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相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教育、理論學習、黨的建設、文明創建、對外宣傳以及行政監察等工作,指導各基層司法所和所屬單位的組織宣傳工作。
(三)法制宣傳股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系統內的普法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股(加掛行政許可股牌子)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依照有關程式和規定審核、呈報律師事務機構及公證機構的設定;負責全市律師執照的發放、年檢註冊和律師資格撤銷的初審、呈報工作;檢查、監督公證業務活動。
(加掛法規股牌子)
指導、監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規劃全市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布局;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系統法制、調研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
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註銷的審核;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司法鑑定管理股擬定全市司法鑑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省級司法鑑定機構的遴選、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司法鑑定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
(八)社區矯正辦公室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工會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為24名(含市公證處行政編制3名);基層司法所政法專項編制30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正職8名、副職2名,14個基層司法所正副所長職數16名(正職14名,副職2名)。
其他事項
(一)隸屬管理的事業單位
1、聖樹律師事務所
2、利佳律師事務所
(二)利川市公證處為市司法局直屬行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證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的法律行為,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合法權利和利益;辦理市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中央及省在我市的單位和跨縣市的國內公證業務。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