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喪葬禮儀,按照民俗學的說法,既是人生最後一項“通過禮儀”,也是最後一項“脫離儀式”,它表示一個人完成了他或她一生的全部行程,最終脫離了社會。但是,由於傳統觀念和迷信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民間普遍認為人死而靈魂不滅,死亡不過是靈魂和肉體的分離,人死後,靈魂不僅仍然和人保持著密切聯繫,而且還可以投胎轉世。基於這種認識,喪葬禮儀在一系列人生禮儀中,既顯得莊嚴、隆重,又帶有相當程度的神秘色彩。中國歷來重視喪葬禮儀,特別是長輩的喪葬禮儀。《論語·學而》中有這樣一句話:“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其中“慎終”,即指對父母的喪事要辦得謹慎合理。孟子對此作了進一步的發揮。他認為:“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在“ 送死重於奉生” 觀念的支配下,早在春秋時期,喪禮已經形成一整套禮儀。從初終到大殮、殯葬、葬後,約有40餘項。以後歷代傳承,雖有簡化衍變,但主要程式卻一直相沿未改。山西各地也大體遵循著這一套程式。
禮儀
亡人氣絕後,山西南北各地都講究趁其身體未僵硬時,以最快的速度為死者換上預先特製的“壽衣”、即“送老衣”。還有些地方是在絕氣之前就提前換好了。這是因為死者身體僵硬後,替換衣服會更為困難。“壽衣”包括單衣、袷衣、棉衣、棉袍或棉大衣,其件數用單數不用偶數,忌用獸皮、毛料及灰色布料。替換下的衣服,平魯、沁縣等地講究隨手撂在房頂,待安葬時燒掉或任其日曬雨淋,不再處理,以祛除不祥。在給死者穿好壽衣後,還要理髮、洗滌,進行整容,晉南、雁北等地講究在死者的袖筒里放一些紙錢和麵粉與頭髮揉成的圓球,然後用麻披把袖口和褲腿口扎住,五寨一帶稱之為“打麻伴”。晉中祁縣等地則在死者左手放一串與死者歲數相等的小麵餅,名為“咬牙餅子”;再在死者右手放一條鞭子或拂塵;把死者咽氣後燒化的錫箔用紙包好,放入死者懷中;最後再給死者摟上一條麻披擰成的帶子。民間迷信的說法,認為人死後魂歸地府,紙錢、錫箔是用作盤纏的;去地府要經過惡狗村,有面球、麵餅和鞭子就能夠抵禦惡狗的撲咬。沁縣一帶把裝在死者袖子裡的小麵餅,就稱為“打狗餅”。
死者絕氣後,口中還要放入一枚古銅錢,叫做“口含錢”。這一習俗由古代“含玉”的喪禮衍變而來。死者的親屬不忍死者空口而去,在其口中放入玉石一類物品和穀物。後來一些地方直接把飯放在死者口中,則名為“ 含飯”。都是認為死者口中含錢 、含飯入殮,這樣到陰間才不會挨餓。
給死者裝束好以後,家人即將其從床榻上移置到一塊木板上。沁縣一帶還講究“男正女側”,即男性死者仰臥 ,女性死者側臥 。這叫做“停喪” 或“ 停屍”。安置之後,要有一塊布蓋在死者臉上,聞喜一帶用白布,曲沃等地則用紅布。雁北五寨等地覆蓋死者面部用的是一張麻紙,俗稱“打善面紙”。蒙面布也好,蒙面紙也罷,古代都稱為“面衣”,據說春秋時的吳王夫差是始作俑者。東漢應劭的《風俗通義》說,夫差不聽伍子前的勸諫,以至國破身降。臨死時覺得不好意思在陰間再見到先死去的伍子胥,讓人給他臉上蒙了一塊絹帛才咽了氣。人們沿用這一習俗,卻不是因為死者生前做了什麼虧心事,而羞於在陰間見到先死的人。有的說,是家人不忍見死者之面;有的說,是由於死者咽氣後面容不太好看。解釋不同,究其實都是表示對死者的尊重,讓死者安息。以上這些程式,大體相當於傳統喪禮中的“小殮”。
在為死者穿壽衣時,山西各地講究不能哭。認為死者正在絕氣之際,哭迷了路,死者的靈魂就無所歸宿;或者認為淚水落在死者身上,會出現走屍、殭屍等不祥事故。在給死者穿好壽衣,安放停當後,全家男女老少這才大放悲聲,嚎啕痛哭,並燒化紙錢,俗稱“燒倒身紙”、“下炕紙”,翼城一帶則稱為“奠魂紙”。沁縣等地至死者去世的傍晚才燒紙,稱為“燒黃昏紙”。五寨一帶則在死者彌留之際燒紙,叫做“燒回頭紙”,其意在於以金錢賄賂閻王,買通小鬼,放死者靈魂附體,重回人世。燒過紙錢以後 ,久久不見死者復生 ,家人才再也忍不住,放聲大哭起來,俗稱“嚎喪”。
死者小殮之後,家人請來同族長輩和鄰里鄉親,共同商定喪葬事宜,然後親自去或請人去親友家報喪。長輩去世,兒孫要身穿孝衣,手持哭喪棍,奔赴親友家叩頭報喪。晉南一些地方稱為“送孝”。
死者的家門口要貼白紙黑字的訃告 ,又叫“ 門狀”,寫明死者生卒年、月、日與殯葬安排等事項。晉中祁縣一帶要在街門上糊白紙,死者為一戶之長,而且年齡已進入古稀之年,街門滿糊以白紙;如不足60歲,或夫婦有一方健在者,只能糊半邊街門,一般是男左女右;死者如系小輩,雙親尚在,則只能在門額垂貼一張白紙。晉南是把紙摺疊起來剪成條狀花絮,死者多大歲數,就剪幾條,然後懸掛在大門外。聞喜、浮山等地稱為“縞門紙”或“孝門紙”,還有些地方則叫“歲數紙”。忻州一帶大門口則要插“引魂幡”。
停屍期間,死者頭前或腳後要點油燈或蠟燭,俗稱“引魂燈”,又叫“ 指路燈”、“ 路燈”、“長明燈”。民間迷信認為,陰曹地府一片漆黑,死者的亡靈要藉助於燈光才能看清道路。同時,還要不時燒化紙錢,並把紙錢灰裝在瓦罐內,留待入葬時與棺木一起埋入地下,以供死者在陰間使用。這叫做“燒倒頭紙”。死者身邊放一瓦盆,每次祭奠時都要往裡放一些酒食,也留待入葬時埋入地下,認為這樣死者在陰間就不會成為餓鬼。這叫做“倒頭飯”。
大同、沁縣等地在死者咽氣的當天夜裡,要前往本地的土地廟、城隍廟或五道廟舉行一種儀式,沁縣一帶叫做“ 壓魂”,苛嵐一帶叫做“ 告廟”,意思是向陰間報到。在鼓樂吹打下,死者的兒子用盤端一張紙,進廟磕頭拜禮後 ,把紙放在香爐內,俗稱“ 納紙”。大同一帶則是燒化紙錢,名為“ 送盤纏”。翼城等地去廟裡設餞 ,是在死者亡故的第二天深夜,要等到雞打鳴,才燒化紙錢後哭泣而回,當地稱為“燒雞鳴楮”。定襄一帶稱“上望鄉台”,只有這時,死者靈魂才知覺要與親人訣別。
在死者亡故的第二天夜裡,介休一帶講究家人繞街行走,一邊燒化紙錢,一邊嚎啕痛哭,稱為“知死”或“尋魂”。這一夜,鄉寧等地要在大門外設奠燒紙,當地人稱為“隔夜幡送魂”。浮山等地則在本院土地神前設香案,燒化紙錢 ,焚燒死者生前穿過的衣服 ,全家人痛哭盡哀,名為“點化錢”。
停屍期間,要有人在一旁守護,嚴防貓、狗等活物跳越其上;如果是在夏季,又要防電閃雷鳴,意恐“驚屍”、“炸屍”。沁縣等地預防的辦法是在死者身上放置刀、秤等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