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維托夫(Николай Дмитриевич Левитов,1890~1972年),亦稱(蘇)尼·德·列維托夫(Н.Д.列維托夫),前蘇聯心理學家(1890-1972)。1914年起任教於梁贊城中學和教師進修學校。1918年起在莫斯科高等學校和研究機關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1959年起任莫斯科克魯普斯卡婭師範學院心理學教研室主任。研究個性心理學和心理狀態方面的問題,以及勞動心理學和年齡教育心理學。在所著的《性格心理學》(1969年)中,從廣義和狹義上界定性格。認為性格從廣義上是個體的人鮮明表現的、具有特質的、影響其行為舉止的心理特點,在狹義上則是指人表現在個性傾向性和意志上的個性心理習性。還認為個性傾向性和意志的內容,以及性格的一般結構,即整體性和分散性、統一性和矛盾性、相對穩定性和易變性等均有重要意義。 他作出的最偉大的成就是於1964年,也就是在他高達72歲高齡時發表了他的學術專著《論人的心理狀態》,專門介紹其理論與實驗研究的結果。在心理學界第一次將心理現象進行了系統的分類,並由此首創了心理狀態的詞語。列維托夫把人的心理現象分為心理過程、心理狀態、個性這三個既相區別又相統一的的方面。他認為心理過程是暫時的,個性心理是比較穩定的,而心理狀態則是處於二者之間的表現形式,既有暫時性,又有穩定性,是心理過程和個性統一的表現形式。
列維托夫認為: 任何一種心理狀態都是一些特徵的結合體, 即心理過程的某種特有的統一體。離開心理過程就沒有, 也不可能有任何心理狀態。另一方面, 個性心理是從心理狀態轉換而來。由於某種心理狀態經常出現, 持續時間愈來愈長, 逐漸形成相應的個性心理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