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哲學與倫理學

現為刑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兼職教授,四川省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主要以刑法基礎理論、法哲學及文化比較為研究方向,先後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華文化論壇》等刊物發表法學及文化研究論文數十篇;著有《刑法的哲學與倫理學》、《理性主義與刑法模式》、《平等、自由與中西文明》等著作。 曾先後應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等院校邀請作專題講座。

內容介紹

該書運用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方法及原理,對犯罪概念的三個基本特徵進行了詳盡分析:提出社會危害性並非犯罪行為的固有屬性,而是社會文化群基於自身的利益及感受對行為作出的一種價值評價;應受刑罰處罰性是犯罪最高層次的本質,“以刑定罪”是刑事立法及司法活動的基本規律;刑事違法性在運作層面上的意義在於是刑法假設規範和犯罪構成學說所共同構建的一種模型。

作者介紹

馮亞東,男,山西代縣籍,1953年生於成都。1969年回原籍插隊,1972年進廠當工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1982年畢業分配至四川南充地區中級法院任刑事法官,1986年調往四川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任教,1998年轉至四川大學法學院任教,2002年7月再轉至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任教。現為刑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兼職教授,四川省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主要以刑法基礎理論、法哲學及文化比較為研究方向,先後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華文化論壇》等刊物發表法學及文化研究論文數十篇;著有《刑法的哲學與倫理學》、《理性主義與刑法模式》、《平等、自由與中西文明》等著作。曾先後應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等院校邀請作專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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