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屬地原則

刑法屬地原則亦稱犯罪地主義。是解決刑法空間效力的原則之一。依此原則,不論犯罪人或被害人的國籍和犯罪性質如何,只要在本國領域內犯罪,一律適用本國刑法,即所謂刑法效力及於本國全部領域。反之,在本國領域外的犯罪,都不適用本國刑法。屬地原則的缺陷在於,完全以領域作為能否適用本國刑法的標準,不利於懲處在本國領域外危害本國國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故各國一般不單獨採用。

刑法中的屬地原則以地域為標準,凡是在本國領域內犯罪,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適用本國刑法;反之,在本國領域外犯罪,都不適用本國刑法。我國刑法第6條第1款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這是我國刑法關於刑法空間效力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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