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
在建立零件的分類編碼系統時,必須考慮如下因素:
1.零件類型(迴轉體、棱形件、拉伸件及鈑金件等);
2.代碼所表示的詳細程度、碼的結構(鏈式、分級結構或混合式);
3.代碼使用的數制(二進制、八進制、十進制、字母數字制、十六進制等);
4.代碼的構成方式(代碼一般是由一組數字組成,也可以由數字和英文字母混合組成);
5.代碼必需是非二義地和完整地,即每一個零件有它自己的唯一代碼;
6.代碼應該是簡明的。
如果100位的代碼和10位的代碼都能無二義地、完整地代表所要描述的零件,則10位代碼將更受歡迎。OPITZ碼由9位數字組成;日本KK-3碼長度為21位;荷蘭MICLASS碼長度可達30位;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建立了由72位數字組成的分類編碼系統,並且當作法律來執行。必須注意的是,無論分類編碼系統多么複雜和詳細,它們都不能詳盡地描述零件的全部信息,因為分類編碼系統一般只在巨觀上描述零件信息而不過分追求零件信息的全部細節。
結構形式
分類編碼系統的結構形式
在成組技術中,碼的結構有三種形式:樹式結構(分級結構), 鏈式結構以及混合式結構。
1.樹式結構 碼位之間是隸屬關係,即除第一碼位內的特徵碼外,其它各碼位的確切含義都要根據前一碼位來確定。如圖4-1a所示。樹形結構的分類編碼系統所包含的特徵信息量較多,能對零件特徵進行較詳細的描述,但結構複雜,編碼和識別代碼不太方便。
2.鏈式結構 也稱為並列結構或矩陣結構,每個碼位內的各特徵碼具有獨立的含義,與前後位無關,如圖4-1b)所示。鏈式結構所包含的特徵信息量比樹式結構少,但結構簡單,編碼和識別也比較方便。OPITZ系統的輔助碼就屬於鏈式結構形式。
3.混合式結構 系統中同時存在以上所說的兩種結構。大多數分類編碼系統都有用混合式結構,例如OPITZ系統、KK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