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守

語出:明王世貞《藝苑卮言》卷七:“分守既下車,數州吏微過,當稚欽笞之十。”明沉德符《野獲編·司道·方印分司》:“若分守雖雲道,然而無欽降方印。”

fēn shǒu ㄈㄣ ㄕㄡˇ 分守 
明 時按察使、按察分司,又稱監司,亦可稱分守。 明 王世貞 《藝苑卮言》卷七:“分守既下車,數州吏微過,當稚欽笞之十。” 明 沈德符 《野獲編·司道·方印分司》:“若分守雖雲道,然而無欽降方印。” 清 田蘭芳《雲南楚雄府通判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父樞以戶部正郎榷滸關,僉謂才可御亂,特授本省布政司參政,分守大梁道。”
職分。《莊子·天道》:“道德已明而仁義次之,仁義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宋 曾鞏 《制誥擬詞·相制三》:“鼎足居中,各遵其職,分守則異,合謀惟一。” 章炳麟 《訄書·訂文·附正名雜義》:“九變知言,出於莊周,則百世不能易矣!曰:天也,道德也,仁義也,分守也,形名也,因任也,原省也,是非也,賞罰也,以此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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