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

語出:《孔叢子·與從弟書》:“其餘錯亂,文字摩滅,不可分了,欲垂待後賢,誠合先君闕疑之義。”《隋書·經籍志二》:“帝命中書監荀勗、令和嶠,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唯《周易》、《紀年》,最為分了。”

分了
拼音:
解釋:1.猶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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