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蔭堂

基本信息

簡介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朝廷發布《勸學所章程》後,當時的濱江廳(後改濱江縣)成立了勸學所,即哈爾濱最早出現的教育行政機關。刁蔭堂被任命為勸學所總董,負責轄區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刁蔭堂在擔任勸學所總董時期(後稱勸學所長),在推廣新學、籌措經費、勸導入學、調查學務、宣傳新學宗旨。辛亥革命成立民國以後,刁蔭堂繼續作勸學所的領導與管理工作。1916年,依據他的主張議定了“私塾改良辦法”。辦法規定:“甄別塾師資格,合格者發證任職;私塾按縣立國小要求設定課程,並必須有運動場;學額在30人以上者,可酌情考慮改為私立國民學校;私塾要在勸學所領導與監督之下認真辦學,塾內有改動事項須經勸學所之認可與同意。”這些主張對改進私塾辦學,使私塾接近縣辦公立國小,執行國家制定的學制起到推動作用。1917年,濱江縣政府在勸學所內附設了“纂修縣誌事務所”(後稱縣誌局),並委任刁蔭堂為縣誌局首任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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