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最終檢驗/出貨檢驗是驗證產品完全符合 顧客要求的最後保障。當產品複雜時,檢驗活動會被策劃成與 生產同步進行,這樣有助於 最終檢驗的迅速完成。 因此,當把各種零部件組裝成 半成品時,有必要把半成品作為 最終產品來對待,因為有時候它們在裝配後往往不能再進行單獨的檢驗。
1、Final QC一般也稱作線上最終檢驗,其檢驗標準至少應包括檢驗項目,規格、檢驗方法等。 FQC的 組織制有的工廠編在生產部門,有的工廠編在質量部門:FQC檢驗類型又可分為 全檢、抽檢或巡檢。
2、Outgoing QC出貨檢驗,一般在出廠前的最近一段時間進行,尤其對電子產品而言,濕度往往會對產品的質量造成影響。
3、OQC的檢驗有時與FQC相同,有時會更加全面,有時則只檢查某些 項目,比如:①外現檢驗;②性能檢驗;③壽命檢驗;④特定的檢驗項目;⑤ 包裝檢驗等 品質控制。
規定範例
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加強產品之品質管理,確保出貨品質穩定,特制定本規定。
1.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製造完成之產品,在出貨前之品質管制,悉依本規定執行。
1.3權責單位
(1)品管部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之核准。
檢驗規定
2.1成品入庫檢驗
成品入庫前,依《最終檢驗規定》採取逐批檢驗入庫之方式,每一訂單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數批之方式交驗入庫。
2.2成品出貨檢驗
同一訂單(製造命令)之成品入庫完成後,在出貨之前,應進行成品出貨檢驗。檢驗方式如下:
(1)由客戶派員或客戶指定驗貨機構人員對產品進行出貨檢驗。
(2)客戶授權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員作出檢驗。
(3)上述兩種情形以外之產品,本公司視同(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員作出貨檢驗。
2.3客戶驗貨配合
(1)業務部提前聯絡客戶人員到本公司驗貨。
(2)品管部派員協助客戶作抽樣及檢驗工作。
(3)由客戶出示驗貨報告,品管部存檔並匯總。
2.4合格出貨客戶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貨檢驗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辦理出貨手續。
2.5拒收重流
(1)客戶或品管部出貨檢驗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寫《不合格通知單》通知相關部門。
(2)品管、生技、製造部聯合制定重流之對策,其中:
(A)品管部主導重流的對策。
(B)生技部主導重流的作業流程。
(C)製造部負責重流作業。必要時,因重流時間較長,應同生管部作計畫調度安排。
(3)重流後,製造單位應視同其他成品,依交驗批逐批經FQC最終檢驗併入庫。
(4)待整個訂單批(製造命令批)重流並檢驗合格入庫後,再由客戶驗貨人員或品管部人員進行復驗。
(5)品管部負責追蹤後續生產之預防改善對策。
2.6特采出貨
(1)特采申請
下列情形,業務部、製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請:
(A)產品缺陷輕微,不致影響使用特性和銷售。
(B)出貨時間緊迫。
(C)其他特殊狀況。
(2)特采批准
(A)客戶驗貨之訂單,應由客戶核准。
(B)由本公司驗貨之訂單,在品管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核准。
(3)特采出貨
視同合格品辦理出貨。
檢驗約定
3.1抽樣計畫
依據GB2828(等同MIL-STD-105D)單次抽樣計畫。
3.2品質特性
品質特性分為一般特性與特殊特性。
3.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一般特性:
(1)檢驗工作容易者,如外觀特性。
(2)品質特性對產品品質有直接而重要之影響者,如電氣性能。
(3)品質特性變異大者。
3.2.2特特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屬特殊特性:
(1)檢驗工作複雜、費時,或費用高者。
(2)品質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檢驗參考判斷者。
(3)品質特性變異小。
(4)破壞性之試驗。
3.3檢驗水準
(1)一般特性採用GB2828正常單次抽樣一般II級水準。
(2)特殊特性採用GB2828正常單次抽樣特殊S-2水準。
3.4缺陷等級
抽樣檢驗中發現之不符合品質標準之瑕疵,稱為缺陷,其等級有下列三種:
(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消費者的生命或財產安全之缺陷,稱為致命缺陷,又稱嚴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
不能達成產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稱為主要缺陷,或嚴重缺陷,用MA表示。
(3)次要缺陷(MI)
並不影響產品使用之缺陷,稱為次要缺陷,或輕微缺陷,用MI表示。
3.5允收水準(AQL)
本公司對出貨檢驗之缺陷等級允收水準規定如下:
(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1.5%。
(3)MI缺陷,AQL=4.0%。
如客戶另有規定相應之允收水準,則依客戶標準執行。如本公司允收水準嚴於客戶標準,可仍依本公司標準執行。
3.6檢驗依據
依據下列一項或多項:
(1)技術檔案、設計資料。
(2)有關檢驗規範。
(3)國際、國家標準。
(4)行業或協會標準(如TUV、UL、CCEE等)。
(5)客戶要求。
(6)品質歷史檔案。
(7)比照樣品。
(8)其他技術、品質檔案。
3.7檢驗項目
(1)落地試驗
除客戶特別要求外,均依美國運輸協會一角三棱六面落地試驗規定執行。
(2)環境試驗
依國家相關標準進行。
(3)震動試驗
依國家標相關準進行。
(4)壽命試驗
依設計要求進行。
(5)耐壓試驗
依一般II級水淮抽樣,參照檢驗規範執行。
(6)功率檢查
依一般II級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範執行。
(7)溫度檢查
依特殊S-2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範執行。
(8)結構檢查
依特殊S-2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範執行。
(9)外觀檢查
依一般II級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範執行。
(10)包裝附屬檔案檢查
依一般II級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範執行。
附屬檔案
《出貨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