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緣 拼音: 解釋:1.猶言一如往常。《荀子・禮論》:"刑餘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凡緣而往埋之。"楊��注:"凡,常也;緣,因也。言其妻子如常日所服而埋之,不更加��杖也。"一說為盤繞,不循正路。見於省吾《雙劍�B諸子新證・荀子禮論》。 2.舊指佛家�p道家�p神仙等與世俗的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