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東書

冀東書

冀東書,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沙河市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曾任清河縣委書記(副廳級)。 2015年12月16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冀東書 冀東書

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河北省農業大學邯鄲分校學習;

1983年08月至1986年06月,沙河縣農業局工作;

1986年06月至1990年05月,沙河市委組織部幹事、副科長、科長;

1990年05月至1993年07月,沙河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3年07月至1994年10月,沙河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1994年10月至1995年12月,沙河市政府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8年08月,沙河市副市長(其間:1996年09月至1998年08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商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年08月至2000年02月,沙河市委常委、辦公室主任、政法委書記;

2000年02月至2002年01月,沙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2年01月至2004年03月,威縣人民政府縣長(其間:2003年09月至2004年01月,河北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4年03月,任清河縣人民政府縣長(其間:2005年07月至2005年09月,中國人民大學中青年幹部“執政能力建設”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8年06月,任清河縣委書記、縣長;

2009年03月至2015年04月,任清河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9日,經河北省委批准,邢台市清河縣縣委書記冀東書(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8月19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清河縣原縣委書記冀東書(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5年12月16日,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清河縣委原書記冀東書(副廳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冀東書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本人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揮霍浪費公共財產。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河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冀東書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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