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審計局

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財政審計科: 行政事業審計科:

機構職能

冀州市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協調監督全市審計機關的業務,編制全市審計工作規劃,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參與擬定冀州市有關審計、財經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工作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外財政收支。
5、市屬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審計署和省審計廳安排的國有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6、市政府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審計署和省審計廳授權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市屬境外企業、合資合作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9、市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10、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11、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四)向市長提交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審計機關對縣級及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廠長(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組織審計專業培訓;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全市審計系統宣傳、信息、規劃、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督辦、機要、保密、文印、公文處理、檔案管理和行政後勤工作;管理局機關財產及財務收支;承擔市局舉報中心和信訪工作;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事宜。審理、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負責全市審計系統計畫統計工作。
財政審計科:
擬定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總體方案;負責對市地方稅務局組織徵收市級稅收情況的審計;負責對國家金庫冀州市中心支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收納撥付情況的審計;負責對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匯總審計情況並起草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負責對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外資金的審計。
經貿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並組織對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審計監督。
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市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及其他黨派組織、社會團體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有關專項資金。
農業外資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組織對全市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撥付、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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