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關於共青城市黨政機構設定等有關問題的批覆》(九編辦字[2011]24號)檔案精神,江西省共青城市農林水務局為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對外保留農業局、林業局、水務局牌子。主要職責
一、擬訂農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提出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二、組織落實各種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科持續化發展工作;指導各類農業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環境保護及農業污染治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質量。制定應急預案,參與組織農業防災救災。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組織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三、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建設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制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和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四、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五、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治技術指導。組織、監督對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獸醫醫政、藥政工作。六、研究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和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和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七、執行漁業發展的政策、擬定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漁業生產經營,負責漁業行業管理和水產品流通。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控體系建設。負責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協助處理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監測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協助處理漁船監測、漁港監督管理,執行漁業行政執法和捕撈證、養殖證等發放工作。調處跨縣漁業糾紛和漁業水域污染事故,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漁業船舶水上安全。八、研究貫徹林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政策、法規,制定全市發展規劃、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林業體制改革。九、組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經濟林發展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對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林業技術服務站實行巨觀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路綠化、河道綠化、城市園林建設造林綠化的組織指導工作。十、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調查、規劃、動態監督及管理工作,編制、審核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等林政管理,行使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木材運輸管理。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征占用林地的報批,對執行情況檢查、監督。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使用,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管理林木種苗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十一、指導全市林業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林業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案件。負責全市獵槍、彈具的管理。十二、根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套用。指導全市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指導全市林業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十三、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貫徹、宣傳森林防火法規和規章;制定我市森林防火措施和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森林防火檢查和防火護林員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撲火專業隊伍的培訓和撲火先進技術推廣工作;編制撲火預案,參與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負責森林火災統計和森林火災移案管理工作。十四、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以及市重點水利規劃。提出中央和省市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承擔水利統計工作。十五、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十六、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和地下水開發利用及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十七、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十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十九、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市屬水利設施、市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和市管涉河建設項目的審批。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二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二十一、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制定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二十二、負責現代農業示範區的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園區的招商引資工作。做好項目包裝、推介及招商契約的管理、會簽、執行和跟蹤服務管理工作;做好農業園區招商引資和經濟運行的分析、統計、上報等工作。負責農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工作。做好農業園區的規劃編制、審查、報批及規劃監督執行工作;做好農業園區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勘察設計、造價控制、招投標、工程管理工作;做好農業園區各種工程報表統計上報、檔案管理等工作。二十三、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張規劃、計畫,並負責本市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內設機構
農業科
組織農業計畫和農業項目的編報、組織開展農業統計,指導和監督農業項目實施;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擬定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指導開放型農業工作;提出發展休閒旅遊農業政策措施並負責指導實施。承擔農業行政審批辦公。指導農業行政法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承擔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指導農業教育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負責漁業生產相關數據統計調度;負責各種漁業項目的申報和歸口管理。指導全市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控體系建設。負責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林業科
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發展計畫、森林分類經營工作、經營方案;負責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商品林、生態公益林的培育和林木種苗基地的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經營管理;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林業科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植物新品種保護、引進、出口和貿易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草擬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森林限額採伐制度;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指導鄉鎮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權,負責林地徵用、占用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和參與協調全市山林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和林業行政執法證;對全市木材、竹材及製品、林化產品運輸檢查、木材經營加工利用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木材檢查站工作;對全市林地、林木流轉和林地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管理。草擬全市林業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水務科
掛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科牌子,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市屬水利設施、市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和市管涉河建設項目的審核。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負責的查處;知道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國家和部、省頒發的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和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檢測工作;擬定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負責飲水水源保護,指導城市防洪、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辦公室
負責政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人事、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上級檔案的收發,傳閱和存檔工作;負責局機關打字、複印、公共事物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和監督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全局機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局機關財務、財產、房產等日常事物工作;編制市級農業、林業、水利部門預算,指導局各項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辦機關統計工作。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市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擬定並實施全市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負責全市水旱災發布了;組織、協調、指導颱風、山洪及火災等災害防禦等工作。直屬機構
(一)設立共青城市森林公安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配局長、政委各1名,副局長1名。(二)共青城市現代農業示範區服務中心,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共青城市農墾事業管理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共青城市農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掛農機局、水產局、漁政監察大隊、植保局、經濟作物站、農產品檢測中心牌子),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5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共青城市種子管理局,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配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六)共青城市河道湖泊管理局(掛水政監察大隊、水土保持站牌子),是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配局長1名,副局長1名。
(七)共青城市畜牧獸醫局,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配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八)共青城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掛南湖濕地保護區辦公室牌子),為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配站長1名。
(九)共青城市氣象服務中心,為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配主任1名。
領導班子
農林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傳友主持農林水務局全面工作。農林水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申家山協助局長分管現代化農業示範區工作。
農林水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慶元協助局長分管農業、農墾、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聯繫農業分局工作,對接省、市農業部門、農墾辦。
農林水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熊小春協助局長分管林業、森林防火,聯繫國有林場工作,對接省、市林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