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養老房

共有產權養老房

共有產權養老房,是由北京市民政局和住建委共同試點推出的共有產權養老項目,2017年12月12日投入運營,這是全國首個共有產權的養老項目。該項目由養老企業與購房者分別擁有不同份額的產權。該共有產權養老設施試點將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融合在一起,為“有房子”的老人提供24小時的養老服務。 為了防止該創新名不副實,相關政策對於入住人有嚴格的限制,即必須為年滿60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政策設計比較完善。

背景

共有產權養老房 共有產權養老房

2016年中國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已經超過2.3億,預計到本世紀中葉,中國將進入深度老齡化階段,老齡人口可能達到4.8億左右。在這種背景下,唯有積極探索多元化養老,才能疏解養老壓力。北京試點的共有產權養老房就是一種有益嘗試。

模式

與入住普通養老院不同的是,入住老人的房子有自己的產權證;養老企業與購房者按照5%和95%的比例共同持有房屋份額。另外,整個養老項目的百分之四十是公共服務部分,產權屬於養老服務企業。

所謂的共有產權養老項目,實際上是對此前共有產權房的延伸探索:這番探索,滿足了很多老人在自家享受社會化養老的需求。雖說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各有優點,但也各有弊端。共有產權養老房則把這三種養老方式融為一體,這對老齡人口必然有一定吸引力。對企業而言,共有產權養老房投入少、風險小,再加上是朝陽產業,故而有吸引力。對政府而言,通過這種創新,讓養老多了條出路。

創新

這種模式的創新之處在於:一、購買人持有養老房95%的產權,基本是房子主人,在此養老心裡踏實。二、降低了企業資本投入壓力,有利於調動企業積極性從而增加供給。三、24小時養老服務,基礎服務多達65項,這可以讓入住老人享受比較完善的養老服務。

另外,該房產可出借、出租、出售,也打消了購買人顧慮。

意義

按照試點方案規定,共有產權養老項目對入住者有嚴格的限制,必須是6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才能居住;對於持有的共有產權份額,可以出租也可以轉讓,子女也可以繼承,但不管是轉讓還是出租,都必須保證入住的是60歲以上的老人。這樣一來,共有產權養老項目就具有了資產的專屬性,只服務於老年人,能有效與房地產項目區隔出來,防止地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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