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釋義
【成語】:六親不認
【拼音】:liù qīn bù rèn
【解釋】:形容不重天倫,不通人情,不認親朋好友,對親屬都不顧。有時也指對誰都不講情面。
【事例】:張天翼《萬仞約》:“那名堂一立,就六親不認了。”
詞語辨析
【語法】:主謂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指按章辦事。
【近義詞】:寡情絕義、鐵面無私。
【反義詞】:與人為善、普渡眾生。
【歇後語】:包老爺斷案——六親不認
【其他】:六親不認是指哪六親 。
人們常說:“秉公斷案,六親不認。”六親是指哪些親呢?
六親歷來說法不清,當今“六親”泛指親屬。其實,歷史上“六親”有特定的內容,其代表性的說法有三種:
一據《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說,父子、兄弟、姑姐(父親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屬)及姻亞(夫的家屬)。
二據《老子》說,以父子、兄弟、夫婦為六親。
三據《漢書》說,以父、母、兄、弟、妻、子為六親。
後人比較贊同第三種說法,因為此說在血緣和婚姻關係中是最親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