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衛生局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工作。

簡介

六安衛生局始建於1976年,是區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承擔著全區醫療、預防、保健、愛國衛生等衛生行政管理職能。六安衛生局內設股室8個,包括辦公室、愛衛辦、醫政股、疾病控制股、衛生執法與監督股5個行政股室,健康教育所(簡稱健教所)、防治地方病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地病辦)、初級衛生保健辦公室(簡稱初保辦)3個事業股室;共有編制25名,其中行政編制16名,包括公務員編制14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事業編制9名。目前元寶山區衛生局共有人員21人,其中行政人員10人,事業編制人員3人,工勤編制人員2人,借調4人,臨時用工2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範,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地方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和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醫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市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
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發生、蔓延。
(九)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文化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十二)組織制定醫學科研發展規劃,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參與制定全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衛生方面的涉外事務,組織指導對外衛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協調、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調研;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保衛及其他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和指導開展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表彰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外事、老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
負責市衛生局所有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批工作。
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科(中醫科、科技教育科)
監督實施全市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市直醫療機構業務管理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中心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人員傷亡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和輻射事故等突發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承擔徵兵體檢、衛生支農、殘疾人康復和防盲活動的組織工作,協助開展衛生扶貧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貫徹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實施方案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醫德醫風建設與考評;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負責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的處理工作;制訂全市中醫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全市中醫院和綜合性醫院中醫科的巨觀管理;擬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指導衛生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婦幼與社區衛生科
擬定全市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規劃、目標和策略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和兩個《綱要》,依法對母嬰保健機構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指導、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醫療衛生機構計畫生育技術的實施;掌握全市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發展趨勢,組織進行對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預防和治療;組織開展婦幼保健、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社會動員與健康教育,並負責信息管理;指導婦幼保健機構的建設工作,協助做好婦幼衛生項目的管理;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與管理,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實施巨觀管理與監督;做好社區衛生人才培養、社區衛生宣傳教育、社區衛生信息管理等工作;綜合協調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與農村衛生科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檢查督促實施;負責全市衛生防病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實施兒童計畫免疫。
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和評估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貫徹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開展農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負責農民健康檔案的管理;參與農村衛生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市地方病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衛生監督科(政策法規科、食品安全協調科)
組織開展對放射性職業病危害評價、醫療機構放射防護、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的衛生行政處罰工作;負責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公共場所衛生的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等工作;負責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等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傳染病防控措施、生活飲用水衛生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消毒產品的衛生許可、日常監管等工作;組織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負責督辦重大衛生行政執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並組織分析、評估;負責綜合性衛生政策措施調研工作;負責衛生法制工作,擬訂全市衛生法制建設規劃;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初審和上報備案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監督檢查;組織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聽證;指導開展全市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計畫、工作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上報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依法組織開展對本轄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組織制定抽檢計畫及抽檢經費的申報和分配;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布;承辦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評價;統籌全市衛生資源的配置與管理;負責中央、省、市投資衛生基礎設施的立項申報和監督管理,指導各地開展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負責市直醫療機構藥品收支兩條線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內部審計的管理和指導;承擔衛生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基本藥物制度科
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法典、法規等;組織擬訂本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督查;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承擔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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