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編委《關於組建六安市裕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批覆》(六編[2008]21號)精神,同意設立六安市裕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正科級建制。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行使城市管理領域中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管理全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區人民政府直屬行政機構。主要職責
六安市裕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能
1、宣傳、貫徹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有關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城市容貌標準,並負責督促實施。
2、行使轄區內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3、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擅自搭建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4、行使轄區內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對環境污染危害較小,通過直觀判斷即可認定的,或者實施一次行政處罰即可糾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實施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擅自挖掘道路、占有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它行政處罰權。
10、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容和環境衛生經費計畫。負責轄區內公共環衛設施的建設規劃的制定及實施,環衛設備的購置和資產管理。
11、負責轄區內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工程渣土、戶外廣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拆遷現場和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檢查、督促管轄區的“門前三包”工作。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城市管理職能
1、參與所轄區域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區管範圍內市容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2、組織開展市容市貌整治。負責臨時占道、停車、洗車場(點)的定點設定和審批管理。
3、負責對所轄區域戶外廣告、標示牌、大型標語、臨街橫幅等設定的審批和綜合管理。
4、負責所轄區域環衛清掃保潔、垃圾轉運,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固體廢棄物的處置、利用、消納。負責環境衛生作業單位的資質審批。
5、負責市容環衛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管理本系統依法徵收的費用。參與擬定城市維護費使用的年度計畫。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六安市裕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3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全年工作計畫、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負責機關的政務、檔案收發、信息報送、信訪、保密、檔案、接待、電子政務以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單位車輛的調度管理,做好機關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主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對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綜合執法股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技能培訓;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裝備更新方案的制訂和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調度轄區內城管行政執法力量開展專項執法工作;負責年度法律法規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行政執法宣傳;負責本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執法大隊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和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投訴工作。
(三)市容管理股
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制定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容貌管理規劃,監督檢查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戶外廣告發布和各類裝飾媒體及日常維護的監督管理,做好城市主要道路及兩側的城市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上張貼、懸掛各種宣傳品的審批工作,負責轄區內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管理,負責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及其它設施的審批;檢查、督促轄區內“門前三包”工作;負責轄區內工程渣土、建設垃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