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廣播電視台

六安市廣播電視台

(四)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技術政策和標準,按規定配備廣播電視設施、裝備、設備,統一管理全台攝錄、製作、演播、播控、發射等裝備設施。 (五)負責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建設、運營與管理。 負責城鄉數位電視建設、推廣與運營,大力發展廣播電視網路與數位電視事業。

基本情況

根據六編[2010]86號《關於印發六安市廣播電視台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新成立的市廣播電視台承擔了原市廣電局地面衛星接收設施、電影等行政執法管理以外的所有廣電宣傳、事業建設、產業發展等職責,擁有2個廣播頻率4個電視頻道,業務範圍涵蓋廣播電視宣傳采編、節目製作、播出傳輸、廣告經營、網路建設、數位電視、新媒體運營服務等相關業務。內設行政和人力資源部、總編室、新聞中心、技術中心等11個正科級二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黨和政府的宣傳工作方針,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規定與措施;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黨和政府的喉舌功能與主流媒體的作用;負責組織對外宣傳;負責組織廣播電視采、編、播、制各類節目的作品創作與生產,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終審和播出;負責制訂廣播劇、電視劇、動漫作品的創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行業法律、法規和事業發展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發展規劃、事業和產業發展計畫;使用並管理廣播電視台頻率頻道資源及中波實驗廣播;領導並協調本系統事業與產業發展。
(三)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管理和領導全台各頻道、頻率、廣電報、聲屏網、移動電視、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電視以及視頻點播等機構的工作;完整轉播和傳輸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
(四)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技術政策和標準,按規定配備廣播電視設施、裝備、設備,統一管理全台攝錄、製作、演播、播控、發射等裝備設施。負責廣播電視技術創新創優與技術改造工作,開展對外技術學術交流工作。
(五)負責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建設、運營與管理。負責城鄉數位電視建設、推廣與運營,大力發展廣播電視網路與數位電視事業。
(六)負責管理國家和本級財政撥付(籌集)的廣播電視建設資金,統籌發展廣播電視台各項事業產業;負責廣告與網路創收;負責監督檢查全台各項經費的分配和使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批和監管本台重大項目建設並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台各部門經營活動;負責全台後勤服務於保障工作。
(七)負責並組織開展全台廣播電視理論研究、優秀作品評選,並負責向上級評審部門申報、推薦創優作品與科研成果。
(八)負責全台內部管理,確保宣傳、事業、技術、產業、經營等工作規範有序;負責組織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與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廣電文化活動;負責全台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接受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及省廣播電影電視局業務指導。
(十)指導協調縣、區廣播電視台有關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台標


六安市廣播電視台台標沿用了原六安市電視台台標。台標為變形漢字“六”,“紅、綠、藍”三原色凸顯出六安是紅軍搖籃、將軍故里,山清水秀、資源豐富,“青山綠水紅土地”的基本特點。“六”上面一點變形為“展翅鯤鵬”暗喻騰飛中的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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