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尊嚴-中國民間戰爭受害者對日索償法律基礎

日本國發動的侵華戰爭以失敗而告終,時至今日歷史已經走過了一個甲子。 中國民間戰爭受害者對日索償是一項戰後遺留的,並有待解決的歷史問題。 中國受害民眾迄今不僅沒有得到日本政府正式的毫不含糊的認罪、道歉和賠償,而且還不時受到日本政府領導人參拜靖國神社和篡改歷史教科書等事件的屢屢傷害。

內容介紹

本書以中國民間對日索償的法律障礙為研究對象,針對日本政府人為設定的“個人不得援用國際條約對加害國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國家無答責”、“訴訟超過時效”等主要的抗辯法理理由和依據,從各個層面和角度作出細膩的研判的駁斥。
日本國發動的侵華戰爭以失敗而告終,時至今日歷史已經走過了一個甲子。作為活著的人們,尤其是經歷過那場戰爭的人們,感受到的那場戰爭並不只是國家之間的較量和軍隊之間的廝殺,而且是日軍對平民的虐殺、對婦女的強暴、對人性的摧殘、對人道的踐踏,其慘絕人寰的程度簡直可以稱作是野獸的行為。作為主導發動侵略的組織、策劃者和實施暴行的違反戰爭法規的戰爭犯罪者,除了必須承擔戰爭犯罪的刑事責任以外,還應當向受害國以及受害國國民給予賠償。
中國民間戰爭受害者對日索償是一項戰後遺留的,並有待解決的歷史問題。歲月本來是可以醫治戰爭創傷的,但是日本右翼保守勢力偏偏不斷地舊賬翻新。中國受害民眾迄今不僅沒有得到日本政府正式的毫不含糊的認罪、道歉和賠償,而且還不時受到日本政府領導人參拜靖國神社和篡改歷史教科書等事件的屢屢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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