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活動

公務活動的基本特徵,主要表現為與職權相聯繫的公共事務以及監督、管理公共財產的職責,在所從事的活動中代表自己所代表的那個團體的團體利益。 國家公務活動就是以履行國家意志為前提,根據國家意志來履行職能,在活動中代表國家並實現國家利益,其後果由國家承擔責任。 這種公務活動的目的,是國家實現對國家公共事務或者國家資產的管理、經營。

公務活動是一種職務活動。公務活動的基本特徵,主要表現為與職權相聯繫的公共事務以及監督、管理公共財產的職責,在所從事的活動中代表自己所代表的那個團體的團體利益。國家公務活動就是以履行國家意志為前提,根據國家意志來履行職能,在活動中代表國家並實現國家利益,其後果由國家承擔責任。這種公務活動的目的,是國家實現對國家公共事務或者國家資產的管理、經營。學術界比較一致地認為,《刑法》上所指的國家公務活動,就是代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履行對國有資產的組織 、領導、管理、監督等職責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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