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觀點
政策問題確認
相對於個人問題、團體問題和社會問題,公共政策問題特別指基於特定的社會問題,由政府列入政策議程並採取行動,通過公共行為希望實現或解決的問題。
公共政策問題具有關聯性、主觀性、人為性、動態性的特徵。
政策議程設定
社會公眾要求政府採取行動解決各種社會問題,但只有小部分被公共決策者所關注,“那些被決策者選中或決策者感到必須對之採取行動的要求構成了政策議程(policyagenda)”。政策議程的建立是社會問題轉化為政策問題的關鍵一步。
政策議程包括兩種情況。系統議程(system agenda)又稱公眾議程(publicagenda),指某個社會問題引起社會公眾關注,他們向政府部門提出訴求,要求採取措施。正式議程(formal agenda)又稱政府議程(governmentagenda),指某些社會問題引起決策者的深切關注,他們感到有必要採取行動並把這些問題列入政策範圍。稱政府議程在程式上較為固定和正式,在方法上更為嚴謹和精確,在內容上較為具體和集中。
社會問題能否進入政策議程受到公民個人、利益集團、政治領袖、政府體制大眾傳媒、專家學者以及問題自身等因素的影響。國家政治原則的偏離、價值體系的排斥、政府體系的封閉、決策者承受能力不足、表達方式不當都會阻礙社會問題進入政策議程。政治領導、危機事件、抗議活動和傳媒曝光則是社會問題進入政策議程的觸發機制。
制定公共政策
為解決政策問題而制定一系列解決問題的備選方案,並從中優選方案就是政策方案的制定過程。
制定政策目標
選擇政策目標(policygoals)是政策制定的主要內容,它是政策方案設計的基礎依據,是方案執行的指導方針,也是政策績效評估的參照標準。政策目標的制定應儘量排除價值因素、政治因素、多目標衝突的干擾。 設計評估方案
決策者要解決 政策問題的關鍵步驟在於設計備選方案。
1) 政策方案的輪廓猜想
方案的設計需要運用創造性思維,設計出多種實現政策目標的思路和輪廓方案。為實現既定的政策目標,提出多個可選方案;並將各方案的輪廓勾畫出來,進行初步設計。
2) 方案的細化設計
在勾勒出方案輪廓之後還需進行細節設計以構造具有實用價值的具體方案。這個過程要遵循實用性、可操作性和細緻性的規則。
論證評估方案
設計出各種方案之後需要對它們進行 評估和論證,其中包括價值評估、效果評估、 風險評估和可行性評估。可行性評估是重點內容,它又包括了技術可行性、經濟可行性、政治可行性和行政可行性的評估。
抉擇評估方案
抉擇政策方案即通過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對所設計的政策方案的優選。政策方案優選的標準主要有:效益(effectiveness)、 效率(efficiency)、充分性(adequacy)、公平性(equity)、回應性(responsiveness)和適當性(appropriateness)。
政策合法化
經過評估優選的方案並不能立即執行,還需按一定的程式審查,取得合法地位,才能在社會中具有約束力和權威,這一過程就是政策合法化(legitimization)。
由於合法化主體的不同,政策合法化分為立法機關以及行政機關的政策合法化程式。前者的程式為提出議案、審議議案、表決和通過議案、公布政策;後者的程式為法制工作機構審查、 領導決策會議決定、行政首長簽署發布政策。
公共政策執行
公共政策經合法化過程後,一經採納即進入政策執行階段。政策執行是將政策理想轉化為政策現實、政策目標轉化為政策效益的唯一途徑。
政策執行過程
政策執行過程包括三個階段,一是準備階段,包括政策宣傳、加強政策認知、制定執行計畫、進行物質準備、做好組織準備;二是實施階段,包括政策實驗、全面推廣、指揮協調、監督控制;三是總結階段,包括效果評估、追蹤決策。
政策執行手段
政策執行手段有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說服引導手段、技術手段。這些手段按其排列順序,強制性逐漸減弱,公眾參與度增強,因此適合不同的政策執行選擇。
公共政策評估
公共政策評價要經過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
準備階段
該階段又包括確認評價對象、明確評價目的、選擇評價標準、規定評價手段四項內容。
實施階段
該階段包括全面收集信息、 綜合分析信息、評價並得出結論這三項內容。
總結階段
該階段內容主要是寫出評價報告和總結評價工作。
公共政策終結
政策主體通過政策評價得知現行方案的信息,並做出抉擇,或對其補充,或對其修正、或終止方案。公共政策終止(policytermination)是終止錯誤的、過時的、多餘的或無效的方案。
公共政策終止的對象可以是某項政府功能、某個組織、某個政策或計畫。其中以功能最難終結。
公共政策的終止面臨著各方面的障礙,例如心理上的牴觸、組織的持久性、反對勢力聯盟、法律障礙以及高昂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