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凡獲得《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個人)均需要年檢。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年檢(辦理)對象及範圍:旅店業、文化娛樂場所、公共浴室、游泳場所、足浴服務、體育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商場(店)、書店、醫院候診室、飯店(餐廳)、理髮店、美容店、公共運輸工具、公共運輸等候室等場所經營單位(個人)。
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委託類型:
1、申請新證
2、年檢復證
3、經常性衛生監測
檢測須知:
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指公共場所的發證監測、復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
發證監測和復證監測: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其衛生狀況,確
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
經常性衛生監測: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衛生許可證之日起,至下次覆核衛生許可
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監測,監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
本公司受理理髮店、美容店、公共浴室、足浴店、旅店、游泳池、商場(店)、餐廳(200m2及以上)、娛樂場所(含棋牌室)等公共場所監測,所出具的監測報告是衛生許可證新發證及復證須提交的重要材料。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列出七類28種公共場所:
1、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3、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4、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5、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6、商場(店)、書店;
7、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