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種類

公債種類是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將公債劃分成的不同類別。

國內國外分類

在國內發行的公債叫國內公債或政府內債;在國外發行的公債叫國外公債或政府外債。

發行主體分類

分為三大類:①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包括用於融通國庫資金、彌補預算資金不足的國庫券和以扶持社會經濟發展為目的而發行的各種專項債券。②政府關係債。指由政府某些特許機構或特殊法人發行的主要用於鐵路、交通、基礎設施、中小企業發展、技術開發等特定公共項目的債券。③地方政府債券。即各級地方政府為籌集地方建設性投資所需資金而發行的債券(見政府債券)。

發行本位分類

分為貨幣本位券和實物(折實)本位券。貨幣本位券又分為用同一種貨幣還本付息的本國貨幣計價債券、外國貨幣計價債券和用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兩種貨幣計價的雙重貨幣債券;實物(折實)本位券是指該公債的募集和還本付息均以實物為計算單位。

債券形態分類

分為附息債(剪息債)和貼現債。附息債指券面上附有息票,在規定的時期以息票兌換的形式支付利息的債券,其中又分為發行利率固定不變的固定附息債券和發行利率隨市場利率浮動的浮動利率債券;貼現債券面上不附有息票,而是採用低於面額的價格發行,發行價格與償還金額之差即為利息。

有無擔保分類

本利的支付由政府作擔保的公債叫“政府擔保債”,反之為“非政府擔保債”。政府擔保債主要適用於以公共設施、技術開發和政策扶持目標相一致的政府關係債和地方政府債券。

是否計名分類

有現貨債與註冊債(登記債)之分。現貨債即公債債券本身是權利化了的紙制物,一般為不記名債券;註冊債指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在註冊機關準備的註冊薄上記上公債債權人的姓名及權利等內容,由註冊機關定期向債權人發給利息收據,在本利支付場所進行支付,其轉讓也是由公債債權人向註冊機關提出申請轉移手續來進行,註冊債同時也是記名債。

期限長短分類

根據不同時期的不同情況,有不同的區分方法,一般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為短期債券;2~5年的為中期債券;6~10年的為長期債券;11年以上的為超長期債券。

按募集分類

有公募債券和非公募債券。前者指以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為對象廣泛募集的債券;後者指發行時不面向一般投資者,而僅向與發行人有特定關係的投資者募集,又稱“緣故債券”。

分類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50年代發行的國內公債主要有兩種:①1950年發行的以實物為計量單位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②1954~1958年發行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1978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需要,從1981年起,中國重新開始發行國內公債。中國的公債只限於國債,主要有六種:國庫券、特種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保值公債。這些公債按照上述分類標準,基本上為中央政府發行的以貨幣為發行本位的中期附息現貨債,但從利率與物價變動的關係看,又分為保值債券與不保值(固定利率)債券。

隨著對外開放和經濟往來的發展,為更有效地籌集資金,1987年財政部代表中國政府首次在聯邦德國資本市場上發行了聯邦德國馬克政府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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