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時定的八種書體。
1.大篆:是周宣王時太史籀寫的十五篇文字。一名「籀文」,則是據寫者之名而稱的。據段注,則含古文在內(見《說文》頁七六六) 。
2.小篆:即秦朝李斯、趙高、胡母敬據大篆而省改,分別寫成《倉頡》、《爰歷》、《博學》篇,字型有別於大篆,所以稱小篆。又一名「秦篆」,那是因為這些字形都是秦時人創的,並且通行於當代,所以稱為「秦篆」。
3.刻符:是刻在符節上的字型。
4.蟲書:是寫在旗幟或符節上的字型。因這些字型有的像鳥,有的像蟲,而鳥也稱羽蟲,所以稱為蟲書。
5.摹印:是寫刻在印材上的字型。印材有大小,所以在寫刻之前必須先予規畫,這就為什麼稱「摹印」的道理。這種字型的特徵是屈曲縝密。
6.署書 是題在匾額上的文字。
7.殳書 是鑄在兵器上的文字。殳是一種兵器。
8.隸書是由秦始皇命下杜(今陜西省長安縣南)人程邈所作。這種字型書寫便捷,輔助篆書的不及。
一曰大篆:廣義的大篆指秦代以前的甲骨文、金文、史籀文和通行於春秋戰國時期除秦以外的六國的古文,狹義上單指籀文。
二曰小篆:如上所述。李嗣真《書後品》贊曰:小篆之精,古今妙絕。秦望諸山及皇帝古璽,猶夫千鈞強弩,萬古洪鐘,豈徒學者之宗匠,亦是傳國之遺寶。
三曰刻符:此類篆體專刻於符節上,因系用刀刻在金屬上,不能婉轉如意,故筆畫近於平直,形體近於方正,現存有陽陵虎符上的文字即是。
四曰蟲書:也稱鳥蟲書, 篆書中的花體。秦以前就有這種字型,大都鑄或刻在兵器和鍾鎛上。往往用動物的雛形組成筆畫,似書似畫,饒有情趣。也書於旗幟和符信,而漢代不乏鳥蟲書入印的實例。
五曰摹印:也稱繆篆 。其實是漢代摹制印章用的一種篆書體。形體平方勻整,饒有隸意,而筆勢由小篆的圓勻婉轉演變為屈曲纏繞。具綢繆之義,故名。
六曰署書:也稱榜書。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載:檢者,書署也,凡一切封檢題字,皆曰署,題榜曰署。
七曰左書:也稱史書,佐書。也即秦古隸。稱之為佐書,段玉裁認為:其法便捷,可以佐助篆所不逮。近來有學者首先認為隸書之名隸,是起於徒隸所書;其佐書之佐,或是起於書佐(漢代職掌起草和繕寫的低級官吏)所書而名。
八曰隸書。為我國文字由古體轉為今體的重要里程碑。
自周朝東遷洛邑後,歷五百餘年諸侯兼併和七國爭霸。到了秦統一的時候,在意識形態領域,已如《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所言,各國“田疇異,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
尤其文字。
據說當時“寶”字的寫法,有一百四十九種形態;“眉”字、“壽”字的寫法也都有百種以上。
在字的結體上,有的柔婉流動、有的疏密誇張,有的體勢縱長,有的結構狂怪。
從中國書法藝術發展的角度來看,無疑為之提供了豐富的表現形式和內容;但對統一的中國來說,卻帶來了社會思想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交流上的困難與混亂。
秦始皇對此進行了全面的改革,實行“書同文字”,“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命宰相李斯將當時所有字型統一為一種書寫文字,這就是秦篆。即把原來的史籀大篆簡化成小篆,故又稱小篆。通令全國使用。
從秦小篆字型來看,它一方面保留了大篆字型結構和象形文字的基本特點;另一方面則對字型的結構進行較大的整理加工,使之相對統一和規範。主要的一是各種偏旁形體統一,每字所用偏旁基本固定為一種,而不用別種代替;二是偏旁的位置相對固定,不能隨便移動。三是大致確定每個字的書寫筆數和筆順。
文字的統一,實質是社會生活習俗以及人們的行為方式的變革,有一個認可接受適應的過程;加之在推廣之初,人們對小篆的結構也不太熟悉,很難一下寫得得心應手。於是,由李斯作《倉頡篇》,趙高作《爰歷篇》,胡毋敬作《博學篇》;這三部書既作為學童的識字課本,又是推行小篆的模板,供國人學習臨摹。
秦代在中國歷史上雖然只存在了短短的十五年,然而在漢字書法發展史上卻留下了極其光輝燦爛的一頁。與中國雕刻史上的秦俑、建築史上的長城、阿房宮等同為中華民族文化史上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