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階段招標

兩階段招標。它實質上是將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結合起來的招標方式。招標單位首先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經過開標和評標之後,再邀請最有資格的數家投標單位進行詳細的投標報價,最後確定中標者。這種招標方式適用於兩種情況。

具體的是做法,先採用國際競爭性招標,在開標後再邀請其中幾家條件好(一般報價也較低)的承包商進行第二階段的報價,最後確定中標者。

業主一般在以下情況採用兩階段招標:一是招標內容尚處在發展過程中,招標人需經過第一階段招標以博採眾議,評選出最優方案。

二是招標人對工程項目的經營缺乏見解,可在第一階段向投標人提出要求,就其最熟悉的經營方案進行投標,經過評價,再進入第二階段的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條 對技術複雜或者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格的項目,招標人可以分兩階段進行招標。
第一階段,投標人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要求提交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檔案。
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檔案,投標人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終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的投標檔案。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在第二階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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